骨干教师培养方案

时间:2025-11-16  分类:方案
透过对教师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强化师风师德建设,树立新教师形象,使骨干教师队伍不断壮大。使在骨干教师引领下,员工们能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为人师表,严谨治学,廉洁从教。

2、提高教师教学潜力

注重新课程理念的培训。使骨干教师明确掌握新理念,实践新理念,优化教育过程,为自己的教学打实基础,从而提高自己的教学潜力。

3、提升教师科研水平

把问题变课题,以科研促教研,以教研促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深化教师“以科研促发展”的意识,使教师能用心参与在课程改革的教科研之中,培养自己的创新意识和实践潜力,具备研究、开发、实施新课程的素质。

(二)分级目标

1、县级以上骨干教师的培养目标是:使培养对象在教育观念、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潜力与教育科研潜力等方面具有较高素质、较高水平、较高知名度。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成为具有自己教学风格、科研专长,能在本校乃至县、市区以上教育教学工作中起示范带头作用,逐步使教师从“教书匠”向“教育专家”过渡。

2、校级骨干教师的培养目标是:根据县教育局的要求,使其成为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有合理知识结构,具有必须教育教学及科研潜力,在本校范围内具有指导、带头作用,为高一级骨干教师评选储备人选。

(三)目标要求

根据学校发展要求,力争每三年培养省级骨干教师1-2人,市级骨干教师3-5人,县级骨干教师5人以上,校级骨干教师6人以上,逐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骨干教师队伍。

二、培养措施

1、学习提高

(1)有目的,有针对性地组织教师学习有关课程改革方面的文章,使骨干教师树立新的课程观念,明确课改的时代背景、目的、好处、增进参加课改的主动性,自觉性。

(2)要求每人至少订阅一份与本专业有关的刊物,采用自学——研讨——反思——总结的方式进行自我培训,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及文化素养,并留有详尽的理论笔记。

(3)采用校内培训与校外培训相结合的方法,争取更多的机会让骨干教师受到各层次的培训。

(4)用心参加观摩评议及各级各类研究课,对同学科教师进行有效的指导,以提高骨干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

(5)每学期要求骨干教师执教一节校级研究课,以此为契机,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大型研讨活动,同时提高自己驾驭课堂的潜力。

(6)及时反思教学,积累教学中的心得感悟,在实践中提高。捕捉自己课堂上的创新点,与广大教师资源共享。

(7)在课题研究中发挥主体作用。骨干教师要用心参与课题研究,在课题研究中担任主力,及时总结课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和课题组成员共同探索,共同提高,增强自己的科研意识和潜力。

2、经验成果推广总结

(1)骨干教师在日常教学中要认真构成并收集好各种实验资料、数据及阶段成果,并进行建档。

(2)抓好骨干教师的课后反思、感悟,把不定期检查与期末集中检查评比相结合,促进骨干教师不断反思、总结,提高工作实效性。

(3)开展好骨干教师的示范展示课活动,认真做好评课,广泛征求评课意见,构成经验成果。

(4)组织好骨干教师的教学评估工作,重视评价状况的分析、反馈,做好评价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5)要求骨干教师每学期至少写一篇与本学科有关的专题论文,有学校收集并进行评比、记录、总结。

3、引领辐射

(1)确立带徒对象,制定带徒计划,有针对性的透过各种渠道进行带徒工作。

(2)对带徒对象进行跟踪培养,善始善终。

(3)认真进行听评课活动,用心进行经验交流,促进共同提高。

三、保障措施

1、加强导向,营造氛围

(1)观念导向。骨干教师要提高认识,加强学习,牢固的树立四种意识:一是“科研兴教”意识;二是“科研兴校”意识;三是“向教育科研要质量”意识;四是“教师是教科研的主力”意识。

(2)示范导向。骨干教师是领路人。力求做到“四带头”:一是带头学习科研理论;二是带头参加校本培训,三是带头参与课题实验;四是带头撰写教科研总结或论文,促进学校教学工作跨越式发展。

2、健全制度,完善机智。

(1)不断完善制度,将骨干教师评定纳入科学化的管理轨道。结合市教育局要求定期考核,实行优胜劣汰制。

(2)增加投入,保证骨干教师工作顺利进行。以奖励方式选派爱岗敬业,教育教学成绩显著的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让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不断开阔视野,拓宽思路,提高自己的实践潜力。

骨干教师培养方案6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骨干教师队伍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根据省、市、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的规定,经校务会研究决定,自20xx年起,学校建立教师逐级选拔培养机制,每三年组织实施校级骨干教师选拔工作,并按省、市、县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周期,推荐我校骨干教师逐级参与申报省、市、县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学校名师培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名师选拔培养的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xx

成员:教务处和教研处副主任、年级组长(段长)、教研(备课)组长(成员中有申报者申请回避)

二、校级骨干教师选拔及其职责和待遇

校级骨干教师要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较强的教育教学及教研能力、显著的教学成绩、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等。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爱岗敬业,治学严谨,模范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3、年龄不超过50周岁,从事初中学段同一学科教学工作三年以上,取得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

4、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按规定完成年度及周期继续教育学时和校本培训,考核成绩合格。

5、三年内专业技术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师德考核均为“良好”及以上。

6、学历符合《教师法》相关规定,具备初中教师资格。

(二)具体条件

1、资格要求。教龄六年以上,具有中小学一级以上职称。

2、素质要求。有一定的教育理论修养,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扎实,熟悉并掌握学科课程标准,了解学科发展动态,积极参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效果好。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具有较广的学术视野及了解学术前沿的意识,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和教育观念,提高学科专业和教育专业水平。

3、指导作用。积极帮助青年教师和学生的成长,发挥骨干示范作用,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报刊发表过习作。

4、教育科研。近三年来在县级或以上刊物(CN刊号)发表过与所教学科有关的教育教学文章一篇以上;或论文获县级一等奖两次;或主编、参编由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编写的教育教学论著。

5、教育教学。近三年教师周工时量平均不少于十二节。学年度教学成绩有一次不低于全校平行班前三名,或有一次不低于全县中考前四名。

6、其它。取得以下成果三项以上:

①近三年在校级及以上范围上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一次以上;

②近三年代表学校参加政府有关部门举办的竞赛获一等奖以上一次,或组织指导学生代表学校参加集体项目竞赛,为学校获得县级以上荣誉一次;

③近三年参与过县级及县级以上考试命题工作;

④近三年有教育教学方面的市级及以上立项课题或结项课题;

⑤近三年获县级以上技能、教学奖项或教育行政(科研)部门表彰。

(三)选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每周期当年8月1日前):教师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资质、业绩材料原件送审。

第二阶段(每周期当年8月15日前):组织领导小组成员评审,分学段学科择优确定校级骨干教师培养人选,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10日前公布校级骨干教师名单。

(四)名额分配

原则上,基础学科按学段学科每科一人,其他学科按每学科一人。

(五)选拔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执行,宁缺毋滥,将真正符合条件、群众公认、有培养前途的教师评选出来;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且今后不得再次参加选拔。

2、注意均衡分布。结合学校特点,把握学段、学科均衡分布,所选拔的教师尽可能覆盖所有学段和学科。

(六)上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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