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推进
1、有序开展生态县建设。按照县委县政府《建设生态县的决定》,我局制定了《富顺县20__年生态自贡建设工作要点》,组织开展了《富顺县生态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目标全面纳入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力争20__年建成省级生态县。明确了生态县建设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分解下达了省级生态县创建的相关指标,建立了各相关部门和乡镇生态建设的目标考核制度,启动了板桥镇、福善镇生态乡镇创建工作。
2、不断加强农村环保工作。重点实施村庄环境连片整治项目,20__年度争取上级补助资金314万元,重点整治了代寺镇、板桥镇共6个村,完成了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饮用水源保护、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建设任务;20__年度争取上级补助资金646万元,重点实施永年和李桥镇村庄环境整治项目,今年年底将全面完成;20__年度争取上级补助资金757万元,用于赵化镇、万寿镇、琵琶镇农村环境整治,计划在20__年6月全部完成。开展了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调查工作,对我县种植型、养殖型、生态型、旅游型村庄进行了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的监测和评价。
3、大力抓好饮用水源地保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富顺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我局制定了《富顺县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对全县26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完成了县城、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范围划定,制作完成了水源保护区范围示意图;编制完成了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初步制定了乡镇“一库一策”的饮用水水源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工业排污口、畜禽养殖污染及肥水养鱼污染等的排查和整治;加大巡查监管和监测,全面掌握了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现状,完善了应急机制。
4、基本完成生态自贡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制定了《富顺县20__年生态自贡建设工作要点》,把釜溪河(富顺段)、镇溪河、沱江流域综合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城市绿化建设等四项工作作为突破口,协调组织实施蓝天、清水、绿地、宁静、利废等五大行动。会同工商、卫生、文体部门共同把关,要求新建成的餐饮服务业必须使用清洁能源和安装油烟净化器;组织开展了江河水面漂浮物打捞、工业企业噪声整治、工业企业乱排乱倒废弃物整治、“两考”禁噪等专项行动共29次,有效改善了区域环境质量。
5、着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提升我县空气质量的对策措施供县政府决策。县政府下发了《富顺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富顺县大气污染防治20__年度实施计划》和《20__年富顺县生态自贡建设蓝天行动工作要点》,县生态办(县环保局)牵头,组织、协调开展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局牵头开展了城区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制定了全县燃煤锅炉治理工作计划和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烟粉尘达标治理工作计划,督促燃煤锅炉实施煤改气或达新标排放,开展了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调查工作;针对城区内群众反映强烈的饮食行业油烟废气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整治,责令有关业主按环保规范要求做好油烟污染防治工作,逐步有效地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与县农牧业局联合印发了《富顺县20__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查处和禁止焚烧行为27起。县空气自动监测站投入资金64万元进行了升级改造,监测项目由原来SO2、NO2、PM10三项指标增加到SO2、NO2、PM10、PM2.5、CO、O3六项指标,于20__年7月开始正式运行。通过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我县空气质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今年1-10月,县城区空气质量共监测301天,达到二级以上天数262天,达标率87.0%。
(二)总量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今年是“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攻坚之年,市上下达减排目标任务要求今年完成减排项目39个,其中国家目标责任书项目1个,省级目标责任书项目10个。我局一是大力推进总量减排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开工建设,主体工程年底完工;除代寺镇、赵化镇外,乡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开工,年底完成工程建设;启动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前期工作;二是继续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程,今年计划完成31户养殖场污染综合整治,现已完成12户,其余在12月完成治理任务;三是落实管理减排工作。加强了现有污染源监督管理,确保已建成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督促企业改进工艺、更新设备、提高管理水平,在确保废水、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四是落实结构减排。拆除淘汰了童寺化工建材有限公司水泥机立窑、自贡东升纸业有限公司造纸生产线、古佛镇玉佛机砖厂。共计削减化学耗氧量157吨、氨氮削减16吨、氮氧化物削减327吨,与20__年相比,化学耗氧量、氨氮分别削减了1.25%、1.12%和23.40%,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三)建设项目审批高效规范
牢固树立“优化环评审批,促进经济发展”的观念,巩固“两集中”、“两到位”成果,提高审批效率;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实施规划和项目环评制度,执行“三同时”管理,从源头上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进一步规范了三产业环评审批。今年,共审批建设项目72个,其中报告书3个,报告表12个,登记表57个。第三产业项目35个。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专项检查50次,责令8户企业限期办理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手续。同时,开展辐射管理、危险化学品、环保产业调查、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定、环境统计年报工作、城考、饮用水源评估等工作。督促各级医疗结构向市环保局申请验收核辐射管理,市环保局已验收8户。
(四)监察执法力度不断加大
1.切实加强污染源监督检查。县环保局派出执法人员900余人次,按照重点污染源每周2次,一般污染源每月2次,对80户工业企业开展巡查,对辖区内各排污单位或个人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详细检查企业治理设施运行及管理情况,生产工艺情况,现场技术资料与运行记录,及3户企业4套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现场运行情况。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治理设施运行率达到95%,达标排放率达到90%。
2.组织开展“十大”专项执法检查,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重点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物总量减排、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机动车污染防治、核与辐射环境安全、规模化畜禽养殖、矿山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等专项执法检查,加强环境管理工作,防范事故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3、认真做好排污费征收工作。组织召开了排污申报工作会,认真做好排污申报登记与核定工作,对全县辖区内所有污染源和污染排放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与登记。依法依规向排污单位分别发送《排污核定通知书》和《排污费缴纳通知书》,保证了排污费征收工作的公开公正和规范化管理。至目前止共征收排污费60万元。同时,通过对县城区在建工地的调研,参照周边成功经验和我县实际,核查了建筑噪声污染状况,经县政府批准,由县环保局、财政局、发改局联合印发了《富顺县建筑噪声排污费征收办法》,于今年6月开始实施。
4.严格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针对企业存在的环保问题,我局监察大队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37份。共立案查处了9家违法单位和2名个人,即立案查处了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张先斌豆腐干作坊、鞠积平豆腐干作坊、富顺县顺通鞭炮引线厂;立案查处了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富顺县沱江纸厂、富顺县华盛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自贡市富源化工有限公司;立案查处了造成水污染事故的自贡市沿滩顺意运业有限责任公司;立案查处了向水体排放酸液的四川省自贡市益州电力线路器材有限公司;立案查处了私设暗管排放废水的四川省富顺锦明笋竹食品有限公司;立案查处了在人口集中区焚烧垃圾的向勇、蒋向东2人。共结案10件,处罚金149149.68元。同时通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关停了超范围经营、噪音严重扰民的陈茂兰砂石厂。自贡市富源化工有限公司经我局催缴后仍未履行缴纳罚款义务,我局已将相关资料移交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积极处置环境突发事件。4月6日,自贡市沿滩顺意运业有限责任公司运输硫酸的罐车在福善镇发生侧翻,导致约10吨硫酸全部泄漏。事件发生后,立即派出监察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勘查,环境监测人员对事发地农田水和地下水进行监测。对该公司涉嫌造成水污染事故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6、严格管控危险废物处置和转移。结合“环保执法检查年”活动,开展了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现场重点检查内容包括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危险废物产生转移情况、专项管理台账建立情况等。完成17户企业(含医院)的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
7、全力做好“两考”期间环境保障工作。“两考”期间(5月14日至6月13日),为保障考生有一个优良的学习、生活和考试环境,“两考”前,我局印发了《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单位噪声污染监管职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与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文体广新局等多部门联动,做好两考期间的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工作。“两考”期间共出动人员30人次,执法车车辆10台次,对县城区噪声敏感建筑物周边进行巡查,特别加强对建筑工地砂石厂、广场、KTV的巡查力度,进行严格的现场监督管理,提出了严格要求。
(五)环境监测工作稳定开展
环境监测工作严格执行监测技术规范、强化质量保证体系,切实发挥环境监测的技术监督、技术支持、技术服务的职能作用,监测能力建设、机构队伍建设、监测技术工作、监测质量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全面完成了污染源总量监测,地表水和饮用水常规监测,建设项目环评与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任务,为环境管理提供了详实可靠的监测数据,为政府部门的环境决策提供了依据。
1、按期完成质量监测工作。完成了重点流域沱江河三个断面每月水质监测、四川省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富顺县高硐断面每月监测、生态补偿断面怀德渡口和宋渡大桥每月监测、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连续监测、每月县城区4个监测点降尘监测和降水国控监测点(背景点)的监测、每季度一次农村环境水质(饮用水源、地表水)和半年一次空气质量监测任务;3月和9月完成了我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监测任务;完成了每季度县城区4个测点的功能区噪声监测、全年一次32个测点的交通干道噪声和204测点的区域环境噪声监测任务,共采集环境要素样品40769个,共获有效数据9051个,均按有关环境质量标准进行分析评价,编制监测报告101份、简报88期,按相关标准进行评价并报送相关部门。
2、有序开展污染源监测。按照市、县环保局下达的污染源监测任务,开展了县域内各污染企业的排污申报监测;国控、省控、市控企业监督性监测;污染纠纷仲裁监测;建设项目环评现状和竣工验收监测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工作。完成了全年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每月定期监测的任务,完成了富顺县电力金具有限公司等7个验收监测工作;并协同各环评单位完成了代寺镇中心卫生院改扩建等11个环评现状监测工作。迅速开展了富顺县福善镇周安村农田水质应急监测。共出据监测报告118份,环境监测站在20__年7月1日起至20__年12月31日止,免收环境服务监测费。
3、不断提升监测能力和队伍建设。4月,顺利通过省技术监督局“实验室资质认定”复查评审;按年初学习计划开展新进人员上岗培训及考核,监测站8名新进人员顺利通过四川省环境监测人员上岗理论集中和现场操作考试考核;编制了20__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完成空气自动站升级改造工作,7月开始正式运行,监测数据每日上报市环保局。按照省环保厅下达的“20__年四川省富顺县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方案”要求,编制完成了专项报告。
(六)环境宣传工作扎实有效
广泛宣传新《环保法》。一是在县委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向领导干部宣讲新法特色;二是对晨光工业园区企业法人进行法律培训,向企业讲解违法排污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企业做好污染治理建言献策;三是局监察执法大队在开展企业巡察时,免费发放新《环保法》到企业业主手中。四是组织重点污染源企业业主参加了市环保局组织的新《环保法》培训。
切实做好环境宣传。以“6.5”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月、文化科技“三下乡”活动为契机,以电视、报刊、电台、短信等为载体,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共摆放宣传展板10余张,发放环保购物布袋500个,宣传资料册(书)100本,宣传卡片500份,宣传传单20__余份,接待群众咨询近300人次,现场接受环境问题投诉10起。同时,通过移动公司向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发送宣传短信,通过电视台滚动播放宣传字幕标语,组织社区夕阳红腰鼓队,在县城的主要街道(从黄桷树至釜江广场)宣传。召开专题会议,向乡镇、部门单位及企业业主宣讲“两高司法解释”。
(七)民生帮扶工作不断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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