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年度工作总结,纪检监察年度工作总结(7篇)

时间:2022-11-15  分类:总结
广告牌,依托形式多样的载体,巩固了廉政文化“六进”工作成果。在加强教育的同时,切实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管。

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十项制度,严格执行“三谈两述”制度,共有245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各级纪委负责人与19名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与26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对38名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督促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1725人次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24人次主动上缴11.24万元,34人次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被查处。继续执行领导干部离任前经济责任和公有财物交接制度,完善出台《丽水市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办法(试行)》,规范审计结果运用,强化了审计监督功能。认真清理纠正个人“小灵通”捆绑办公电话、单位私设小金库、公款出国出境旅游等问题,清理“小灵通”115部,清理26个单位私设“小金库”2152万元,减少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公款出访11批次。注重加强机关中层干部的教育监督,市直77个单位建立了科级干部廉政档案,部分县(市、区)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加强中层干部教育管理的制度规范。

五、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坚持把“百姓热线”栏目打造成为党员干部真心倾听呼声、真情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为百姓说话、为百姓办事、为百姓撑腰。丽水广播电台“百姓热线”栏目播出直播节目145期,市直部门“一把手”上线直播51人(次),举办了走进云和县、龙泉市、景宁县大型直播活动,办结群众咨询、投诉497件;丽水电视台93百姓热线播出群众反映问题91条,督促有关部门解决问题2多个;丽水日报百姓热线栏目(效能投诉台)编发信息41期,刊登典型投诉案例14件。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治理活动,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积极参与银泰房地产问题处置、市区江滨区块旧城改造等工作,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服务企业百日活动”和“清费减负”工作,市本级(含莲都区)取消、暂停、降低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项目238项。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清理违规收费48.83万元。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全市23家公立医院集中采购药品总金额达5.2亿元。继续治理公路“三乱”,收缴违法所得12.6万余元。继续深化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66件,涉案金额438万元,查处国家公务人员35名。加强政风行风建设,部署开展了“三服务一满意”主题活动,深化了“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动,我市林权制度改革入选全省十大行风新事。组织开展卫生行业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对全市23家县级以上医院实施了评议,落实整改措施171条,推出便民惠民新举措318项。

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深入实施了“千村审计”活动,部署开展了村级纪检员队伍配备工作和村级民主监督委员会建设试点工作,全市配备村级(含社区)纪检委员2996名,建立村监会624个;深入推进了村务公开工作,94.4%村达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严格执行了涉农负担“五项制度”,全年清退涉农违规收费597.7万元。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全年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26件,处理11人,挽回经济损失124.47万元。

六、查办案件呈现良好态势

建立领导接待日、领导下访约访和领导包案处理信访问题制度,开通纪检监察系统12388全国统一举报电话,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全市案例分析会,进一步完善了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强化了全市反腐倡廉的工作合力,提高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办案能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85件(次),立案543件,同比增长14.6%;处分党员干部665人,涉及县处级干部6人、乡科级干部79人;移送司法机关29人,挽回经济损失664万元。

主要典型案件有:原丽水海关筹备办主任、市经贸委副主任李方永受贿案,市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原副局长杜松友受贿案,莲都区林业局原局长王某某等受贿窝案,龙泉市建设局园林处私设小金库案,青田县移民办原党组副书记端木某某赌博案、云和县农业局原局长刘日平受贿案、庆元县食用菌办公室原主任章寿朝等受贿窝案、缙云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庭原庭长朱广杰挪用公款案、遂昌县地方税务局原企业管理科科长杨贤斌滥用职权及受贿案、松阳县城南中学原校长叶某某违反政治纪律及受贿案、景宁县建设局原副局长吴远明受贿案等。在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同时,注重提升执纪办案的综合效果,认真做好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制定出台了《中共丽水市纪委丽水市监察局关于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的办法(试行)》,继续坚持了“一案三报告”制度,为48名党员干部次澄清了事实,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七、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深入开展“加快创业创新、建设生态文明,推进新跨越”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创一流业绩、树‘三可’(可亲、可信、可敬)形象”主题教育活动,加强了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在“我为地震灾区献爱心”捐款活动中,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及离退休干部踊跃捐款1余万元,市本级交纳“特殊党费”287元。深入开展了“联络感情、学习取经、推荐丽水”考察调研活动、“以党的__大精神指导反腐倡廉建设”理论征文活动和“我为加快创业创新、建设生态文明献一计”意见建议征集活动,全市完成调研课题182个,征集论文143篇,1项调研成果转化为具体决策,加强了对反腐倡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推进了反腐倡廉理论建设。

注重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市本级编发信息刊物71期,刊发信息223条,向中、省纪委报送信息595条,7条信息得到省委、省纪委和市委主要领导批示,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认真做好对县级纪委、监察局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和市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干部调整的考察工作,共审核审批、任免县级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和市直纪检监察干部6批14人次,并建立了县(市、区)纪委常委以上干部及派驻市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数据库。在全市部署开展乡镇(街道)专职纪检干部配备工作和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全市183个乡镇(街道)配备了233名专职纪检干部。举办全市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纪检干部的业务水平和执纪能力。认真落实市直部门派驻纪检组长例会、述职述廉等制度,切实加强了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些地方和部门满足于一般号召,预防腐败工作抓落实不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一些规定落实仍然不够到位;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领域还多发易发,特别是串案现象增多;在预防腐败整体推进、系统治理的新形势下,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不够;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有效预防腐败的办法和措施还不多。这些问题和不足,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加以解决和改进。

纪检监察年度工作总结篇2

20_年以来,我街纪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区纪委领导的亲切关怀下,在街党委、办事处领导的重视和同志们的帮助下,在纪检监察线上同志的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优化发展环境的战略大局和我街“打造全市一流街道”的发展目标以及“主攻工业,提升三产,强化服务,协调发展”的主体工作思路,立足本职,做了一些应该做的工作,为推动全街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廉政教育方面

为进一步加强全街党风建设,提高干部廉洁自律水平,促进依法依纪行政,我街深入开展了干部廉政教育活动。一是成立了中心学习组,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萍乡市委《关于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转变机关作风,推进工作落实”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二是加大廉政宣传教育力度,组织了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学校,学唱廉政歌曲等一系列的宣传活动。此外,我街还由党委书记牵头,开展了班子成员轮流讲党课活动。在全年的学习教育活动中,全街共发了学习资料30余种,上党课12次。机关作风较以前有更大改善,廉洁自律觉悟有更大提高,服

务意识明显增强。

(二)建立、健全制度方面

一是建立了街党政班子议事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了民主集中制,提高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水平,提高了党务、政务的透明度;二是健全和完善了机关管理制度、学习制度、干部考核制度、干部挂点联系基层监督制度,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都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落实干部廉洁从政、作风务实的若干规定,维护好良好的执政形象;三是狠抓机关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成立了机关作风建设检查督导组,专门负责机关学习、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作风的督促检查;四是强化机关部门工作的务实和效能评比,将平时考评奖惩与年终考评奖惩挂钩,充分调动了机关干部勤政务实的积极性,对外树立了良好的政务形象;五是督导配合各居委会制定了居委会自治管理制度,如财务审批、考勤、交通、接待、工作联系等都有相应规定和严明纪律,做到了制度管人;六是为确保制度落实,今年以来,进一步健全了监督网络,街、居委会两级聘请了廉政监督员,制定了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并进一步明确了纪检委员工作职责和规范。

(三)纪检和行政监督方面

严格落实省、市、区有关规定和相关文件精神,狠抓机关工作纪律和生活作风,不定期、不定时对机关人员进行查岗,对迟到、早退的机关人员及时处理,并纳入到年终考核当中。为树立

街机关良好形象,对机关人员言行也作了进一步规范和要求,在接听电话和接待来访人员时不用文明礼貌用语的每发现一次也进行扣分。对照中共萍乡市委《关于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对在工作时间上网、娱乐等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对8小时外的生活作风也作了严格要求,即工作时间外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作待岗一年处理,有重大违纪、违规过失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条例从严从重处理。通过不懈努力,目前街机关人员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得到了明显改善,工作效率也明显提高,同时也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推进“保廉工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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