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法是提高统计部门地位,树立统计法律权威,保证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手段。加强统计法治,不仅要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还必须要具备较高的执法水平,才能够有效推进依法治统。一是要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法律意识强、精通统计业务、财务、税务和计算机知识的执法队伍;二是要从基础抓起,苦练内功,严格遵守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做到依法办案程序化、规范化、合法化;三是要敢于执法,善于执法,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稳妥处理每一个案件;四是要充分利用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加强处罚力度,大幅度提高统计违法成本,遏制统计违法行为。
地方政府统计部门作为统计行政执法机关,承担着对所辖地区统计工作进行法律指导、检查监督和依法管理的职能。检查所辖地区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以保障统计调查有序进行,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可靠,这是《统计法》赋予统计行政部门的神圣职责。如何有效地实施统计监督检查,强化统计依法行政管理,这已成为地方政府统计部门必须认真思考、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统计在政府决策和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越来越高。但同时,由于全社会依法统计的意识不强,被调查者配合程度下降,乡镇、街道和基层企业的统计基础建设出现弱化的趋势,人为干扰统计的现象仍时有发生,统计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
面对这一喜忧参半的统计工作现状,我们深切感觉到:作为政府统计部门,必须坚持统计服务和统计监督并举,全面履行统计信息、咨询、监督的职能;必须坚持依法干统计、依法管统计,保障统计调查有序进行,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必须把改善统计内外部环境、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作为一项基础性和综合性的工作来抓;必须一手抓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一手抓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维护《统计法》的严肃性,维护政府统计的权威性。
江苏省现行的常规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分为统计督查和统计监审两种形式。统计督查侧重于对县级地区统计工作及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的检查评估。统计监审侧重于对乡镇、街道及其所辖村、企业的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为保证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采取了将统计督查与统计监审结合进行的做法。即:统计督查从总体上检查一个县、区贯彻执行统计方法制度、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统计网络建设及数据质量的情况。同时对被督查地区的部分乡镇(街道)进行实地检查,按统计监审的要求核查乡镇(街道)一级统计机构、人员设备配置情况是否符合有关文件的规定,以及基层统计网络建设、基本单位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统计台帐、原始记录、相关资料等统计基础工作建设情况。
强化法制宣传教育。为保证统计行政执法检查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争取被检查地区各级领导和基层企业的理解、支持与配合是必不可少的前提。为此,我们在开展检查前首先实地召开县(区)、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规模以上企业领导、统计人员和村会计参加的宣传动员会。发放统计普法宣传材料,宣传《统计法》和《苏州市统计管理办法》,宣传统计督查的意义目的。通过宣传动员,使地方、企业领导和广大统计人员普遍接受了一次统计法制教育,摒弃了对统计执法检查可能存在的模糊认识,充分认识到了统计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了如实提供统计资料是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的正确思想。
组织自查自纠检查。按照《苏州市统计督查制度实施方案》,我们首先要求统计督查对象对本地区统计工作和年定报的主要统计数据,进行全面地自查自纠,并对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形成自查整改方案上报苏州市局后,立即着手进行整改。我们加强对督查地区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要求各地认真查摆问题和不足,扎实搞好自查自纠。报告上报市局后,我们认真研究了被督查地区自查自纠后上报的统计数据,对照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抽检核实情况,以及相关专业部门意见,对该地区的统计数据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对具体的统计数据进行具体分析,对存在的数据误差,要求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纠正或消化,保证统计数据准确反映各地经济发展趋势。
开展监审检查,查实基层统计数据。在统计督查的同时,我们按照《苏州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规程(试行)》,以统计监审检查的形式,对被督查地区的部分乡镇、街道进行实地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统计机构设置和统计网络建设情况;二是统计行政管理和统计法制建设情况;三是统计数据来源依据和计算方法。我们既肯定被督查地区各项成绩,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和要求,要求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宣传、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加强统计行政管理,保证统计源头数据的正确可靠。
在统计督查最后阶段,被督查地区根据自查自纠、实地检查得到的情况,进一步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健全机构设置、充实统计力量、加强人员培训、调整统计数据,纠正统计违法行为,以保证统计工作正常开展。
在统计执法检查中,我们创新工作方法,将统计督查与监审检查相结合,扩大了《统计法》的宣传教育面,促进了基层统计基础建设,提高了基层统计部门、乡镇、街道的统计法制意识和统计工作水平。主要表现在:
1.优化了全市统计工作的内外部环境条件。强化了统计部门全员执法责任意识,净化了统计工作环境,改变了统计工作面貌。同时通过大力宣传《统计法》,扩大了统计工作的社会影响面,提高了统计工作的社会认知度,营造了全社会良好的统计法制意识。
2.提高了县级市、区统计部门统计法制工作水平。通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增强了各级统计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工作能力,为县级市、区统计部门独立行使统计执法职能培养了执法队伍、提供了锻炼的机会。
3.提高了乡镇(街道)领导、统计人员和基层企业的统计法制意识。增强了贯彻执行《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自觉性,进一步明晰了应尽的统计法律义务和职责。
4.强化了统计基础建设。通过统计执法检查,基层统计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得到普遍加强,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各城区建立了综合调查队,各乡镇(街道)完善了统计站(室),充实了统计力量。在对企业进行检查中,加强统计监管,企业依法设置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统计报表,实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的意识有了明显增强。
5.健全了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加强数据质量综合评价,对存在的数据误差,对照实际情况进行纠正或消化,保证了统计源头数据的准确性。
6.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提高政府统计的权威性。我们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执法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检查,对被查地区和单位发出统计督查报告、统计监审结论书、统计检查建议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对统计违法案件进行了严肃的查处。充分利用法律武器,弘扬了统计正气,树立了部门形象,维护了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政府统计的权威性。
"今年工作怎么看?明年工作怎么干?"12月6日下午,市委书记崔茂虎到市发改委、市统计局进行调研。他强调,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做到依法统计、科学统计、全面统计,提高统计质量,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反映丽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深入分析研判经济发展形势,齐心协力、全力以赴把加快发展各项工作做好做扎实,全力冲刺确保今年圆满收官,系统谋划实现明年高开稳走,奋力推动丽江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今年的目标任务完成得怎么样?目前的重点工作有哪些?"调研中,崔茂虎一行先后到市统计局工业统计科、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科等地,详细了解了统计、丽江市重点项目管理系统平台建设方案、发展改革等工作情况,并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了今年主要开展工作和明年重点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只剩下20多天的时间,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崔茂虎强调,一要确保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指标圆满收官。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狠抓落实,确保实现年初的目标。
二要抓紧谋划明年工作。要研究政策、抓住机遇、增强信心、防范风险、稳中求进,积极推动丽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通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抓住丽江即将迎来"高铁时代"的机遇、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恢复重建、创业就业等方面工作,积极助推丽江发展。
三要确保明年高开稳走。要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和跑项目、跑资金的力度;要盯住项目、盯住固定资产投资;要抓紧推进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包装力度,积极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力争年底和明年初开工一批;要积极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财政"八项支出"。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木崇根,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金光闪,市政府副厅级领导张仁彬,以及市财政、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上述活动。
部门统计是社会经济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了大量的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在国民经济统计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近几年来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为切实加强对全社会各行业、各层面发展水平的统计,建立的各项评价、监测体系的指标设置更加关注社会全面发展指标的统计,仅靠单一综合统计部门统计已经远不能满足国家统计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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