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2 门禁管理:非仓库人员谢绝进入仓库,如需要进入必须予以登记方可进入。
1.7.5.3 仓库内严禁吸烟和禁止明火,发现一例立即报告处理。
1.7.5.4 高空作业需要使用作业车,并注意安全。
1.7.5.5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以保证人员安全。
1.8 物料管理(异常处理及呆滞物料处理)
1.8.1 物料品质维护:在物料收货、点数、借料、摆放、入库、归位、储存的过程中,遵循仓库“十二防”安全原则,防止物料损坏,有异常品质问题进行反馈处理。
1.8.2 发现物料异常信息,如储位不对、帐物不符、品质问题需要及时反馈处理。
1.8.3 每月对库存物料进行呆滞分析和召开会议进行处理,根据处理结果对物料进行分别管理。
1.8.4 保持物料的正确标示和定期检查,由仓库管理责任人负责。对标示错误的需要追查相关责任。
1.9 单据、卡、帐务管理
1.9.1 仓库所有单据的登帐方式和要求当天按时完成。
1.9.2 需要给到财务的单据电子档和手工单据一起给到财务。
1.9.3每月的单据登帐人员需要保管好。上月仓库所有单据统一由指定责任人进行分类保管。遗失需要追查相关责任。
1.9.4 仓库对贵重物料卡帐登记,由指定人员管理。
1.10 盘点管理
1.10.1 盘点时作业人员根据“盘点内部安排”文件进行相关作业。
1.10.2 盘点过程中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反馈处理。
1.10.3 盘点时需要尽量保证盘点数量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弄虚作假,虚报数据,盘点粗心大意导致漏盘、少盘、多盘,书写数据潦草、错误,丢失盘点表,随意换岗等,不按盘点作业流程作业等需要根据情况追查相关责任。
1.10.5 盘点初盘、复盘责任人均需要签名确认以对结果负责。
1.11 帐物不符处理
1.11.1 库存物料发现帐物不符时需要查明原因,查明原因后根据责任轻重进行处理。
2、包装管理规定
2.1 仓库管理员根据出库单上数据取货、发货并确认。包装前由仓库协调员及使用部门相关人员再次检查确认。
2.1.1 无特殊情况当天的使用数据必须当天生成出库单给到仓库管理员安排取货并发货
2.2 包装前物料确认
2.2.1 使用部门相关负责人需要按要求在物料进行包装前检查物料是否有取货错误及其他错误并确认签字方可出库。
2.2.2 有取货错误的根据工作繁忙的程度需要查核取货错误的原因和责任人。
3、仓库工作作风及态度
3.1 仓库工作人员应该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工作作风,形成良好的工作态度。
3.2 仓库工作人员倡导细心(严谨)、负责、诚实、团结互勉的工作态度和作风。
4、其他
4.1 下达的工作任务无特殊原因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且保证工作品质。
4.2 仓库每日根据“仓库工作品质统计表”对各组进行评比并进行工作指导和总结。
4.2 上班时间需要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玩闹、睡觉、长时间聊天、不应擅自离开岗位,不得以私人理由会客等。
4.3 需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
4.4仓库人员调动或离职前,首先必须办理账目及物料、设备、工具、仪器移交手续,要求逐项核对点收,如有短缺,必须限期查清,方可移交,移交双方及部门主管等人员必须签名确认。
4.5对于在工作中使用的的'办公设备、仪器、工具必须妥善保管,细心维护,如造成遗失或人为损坏,则按公司规定进行赔偿。
4.6 仓库人员要保守公司秘密,爱护公司财产,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反馈。
5、奖惩规定
5.1 工作评估
5.1.1 部门将定期根据“绩效考核表”对员工的表现和业绩进行评估,以便于: 肯定员工的工作成果,鼓励员工继续为公司作出更大的贡献;
5.1.1.2 检查工作表现是否符合岗位的要求;
5.1.1.3 衡量是否能按所制定的工作要求完成工作;
5.1.1.4工作评估将以一定方式与员工沟通,以鼓励员工与管理人员之间就工作的要求和工作成绩进行讨论和交流,以提高工作效率;
5.1.1.5创造互相理解的气氛,以鼓励员工团结一心地工作,以实现公司的经营宗旨及经营目标。
5.1.2 对未达到工作表现要求的员工,公司将视该员工不能正常工作,并对其提供进一步的培训或调整岗位。
5.2 奖惩级别
5.2.1 奖励
5.2.1.1 通报表扬: 对于日常工作表现优良按照仓库管理规定执行的给予记“书面表扬”,并予以通告。
5.2.1.2 嘉奖:对于日常工作表现突出的按照仓库管理规定执行的给予记“表扬”,并予以通告,奖励20元。
5.2.1.3 小功:对于在工作上有特殊贡献的给予记“小功”,并予以通告,奖励50元。
5.2.1.4 大功:对于在工作上有特大贡献的按照仓库管理规定执行的给予“大功”,并予以通告,奖励100元。
5.2.2 惩罚
5.2.2.1通报批评:对于日常工作表不好的不按照仓库管理规定执行的给予记“书面警告”处分,并予以通告,不予以罚款。
5.2.2.2 警告:对于日常工作表现差的不按照仓库管理规定执行的给予记“警告”处分。并予以通告,罚款50元。
5.2.2.3 小过:对于违反仓库管理规定且损害到公司利益的给予记“小过”处分,并予以通告,罚款100元。
5.2.2.4 大过:对于严重违反仓库管理规定且损害到公司很大利益的给予记“大过”处分,并予以通告,罚款150元,数额巨大的根据公司财产损失的20%予以罚款,并提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5.3 奖惩原则
5.3.1 仓库奖惩规定本着公平、合理、公正、有效的原则进行处理,起到激励、惩罚、指导、纠正的作用。
5.4 奖惩规定
5.4.1 奖惩评估小组:由仓库主管、总经理组成奖惩评估小组,对责任事件进行评估。当评估小组人员为当事人时,由2名部门负责人代替评估。
5.4.2 奖惩结果最终由评估小组确定,并告知行政部及沟通并予以执行。
为树立超市良好的信誉和形象,规范超市类经营活动,争创文明、规范本超市,更好的为消费者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1.超市合伙经营户要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和超市各项管理制度,服从超市管理,接受超市检查监督,落实违章整改;及时交纳超市各项费用。
2.按核定的经营范围在约定的商位上经营,不随意设摊堆物,不占道经营,不场外交易,不私自收银,一经发现罚款500元。
3.确保销售的商品符合质量要求。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卫生、食品质量的安全规定;包装产品的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必须有QS标志。商品的进货索证要齐全,并接受超市管理人员核查和检测;凡索证不全的商品一律不准在超市内销售。禁止销售假冒伪劣的商品和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国家禁令的销售商品,违者轻则罚款1000元,并承担一切责任;重者退出本超市。
4.在商品交易中,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不短斤缺两,以次充好;不强卖强买,欺行霸市;不得以任何手段欺骗消费者,自觉维护超市信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者罚款500元。
5.市场内不准打牌、赌博、偷窃、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不准以任何形式扰乱超市的正常交易秩序。遇消费者投诉或纠纷,到超市管理办公室协商调解或经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处理,不得仗势欺人、态度粗暴。违者罚款500元,屡劝不改则者退出本超市。
6.爱护超市设施。不准乱搭货架、乱挂乱贴、乱接乱拉,有碍于超市环境行为的发生;不准擅自改变超市设施和水电管线。不随意挪用超市或他人的'经营设备用具,如造成损坏照价赔偿。营业房装修、广告、空调设置及使用大功率电器,必须经超市申报批准。自有设施使用不得有碍超市外观形象,不得危害毗邻商位的利益及安全,违者罚款300元,并马上拆除。
7.做好消防、治安安全防范工作,合伙经营户要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单据和物品;市场内不得带入有毒和易爆物品,不得动用明火及燃放烟花爆竹;每日营业结束,清除好应清理的物品,带走现金和物品,经营人员不准在市场内过夜。
8.维护超市整洁,搞好商位“三包”工作,样品上货架或上商位台面,要摆放整齐;车辆要在指定停放的位置停放。严禁乱堆商品,乱丢垃圾杂物,瓜皮果壳,严禁随地吐痰,违者罚款200元。不准在超市内带养宠物,以及做与本超市,不适宜的其它行为。
9.善意劝阻顾客乱丢商品,严禁在超市内私拿他人财物(包括顾客随意丢弃在商位上的商品),一经发现,罚款2000元,举报者奖励500元,屡劝不改则退出本超市。
10.不准出租、转借和卖买商位。转让、搭拼商位应事前向超市管理办公室提出报告,经市场管理办公室批准,方准经营。对签订租赁经营合同后超过1个星期未开业经营的,租赁经营合同终止,由超市收回商位。
11.超市合伙经营户在合同期内终止经营,应提前一个月提出报告,经超市同意,交清各项费用,办好设施归还手续,手续齐全后方能终止合同退回押金。
12.超市合伙经营户入驻时,必须填报《经营户名录表》。合伙经营户不准雇佣情况不明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用工;用工对象必须证件齐全,并由商位负责人向超市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根据“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聘用的进场工作人员的登记、管理、教育、并承担各项用工责任,人员变动及时办理登记变更手续,不办理登记手续的人员不予进商位交易。
13.开展文明经商活动。经营户之间应互助关爱,和睦相处,支持、配合超市开展各项服务管理工作。本制度望各经营户遵照执行。违反制度的,视情节由市场予以罚款处理;违法的则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超市管理规章制度的全部内容,望能这篇超市管理规章制度可以帮助您解决问题,能够解决大家的实际问题是非常好学习网一直努力的方向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