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所有本科专业实施英文教学,考生需要具备良好的英文能力,以适应学校的国际化教学环境。除广东省以外,对于高考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50分的省区市,考生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大类时,英语单科成绩应不低于100分;报考其他普通类专业或大类时,不设置英语单科最低成绩要求。
本校所有本科专业实施英文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条 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须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音乐类专业省(市)统考。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所在批次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生源省(市)相关要求,同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150分满分制)。非英语语种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须不低于120分(150分满分制)。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执行其投档办法,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在符合报考条件的投档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省统考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50%)×100。若投档成绩/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英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2024年各省市音乐表演专业投档方式以各省市招办规定为准。
我校在广东省、福建省、湖南省、安徽省、浙江省、山东省、天津市等7个省(市)均招收音乐表演(器乐)考生,招收器乐种类为:钢琴、小提琴、大提琴、中提琴、低音提琴、大管、单簧管、双簧管、打击乐、小号、大号、圆号、长笛、长号、吉他、萨克斯管(萨克斯)、电贝斯(电贝司)、双排键电子琴、竖琴、琵琶、柳琴、二胡、古筝。
音乐表演(声乐)专业方向仅在广东省招生,培养方向为美声、通俗(流行)。请非美声、通俗(流行)唱法的考生慎重报考。
音乐表演专业招生要求详见《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2024年艺术类本科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一条 我校在新高考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或各省区市招办官网。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本科层次的考生,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二条 政策性加分: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我校在各省份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专业大类及专业的方式进行招生。北师港浸大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以生为本、志愿优先、择优选拔,原则上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前完成专业确认,让学生在第二学期按相关专业的培养方案开始专业学习。学生入学后可深层次了解各学科和专业,依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学习情况,自主填报分流专业志愿。学校各学院专业分流评审小组,将从个人意愿、个人能力、学业成绩、个人作品集、个人陈述、小组面试、老师评价七项标准中,挑选若干项作为本招生大类专业分流的选拔标准,综合确定专业分流名单。
学校设有转专业政策。总体上,学生可于大一下学期,根据教务处的时间要求,提出转专业的申请意愿。学校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教学资源,并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允许部分优秀学生申请专业调整。普通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艺术类专业学习。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学习。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及新生入学身体检查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六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办法》(粤发改规[2018]7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执行。
学费标准:
普通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十万元人民币
音乐表演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十二万元人民币
住宿费:
两人间:6400元/生·学年
三人间:4000元/生·学年
四人间:3500元/生·学年
如上级部门颁布新房型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收费细则详见学校网站。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 学校设置本科新生入学奖学金,详见学校《2024年UIC本科新生入学奖学金实施办法》。
学校对珠海籍本科新生设置学费减免政策,详见学校《2024年UIC珠海籍本科新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 在校奖助学金
学校设有国家政府类、学院类和捐资类别的奖助学金,激励学生在学业、社会实践、全人发展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冯燊均先生国情国学教育优秀学生奖学金、许嘉璐全人教育奖学金、校长荣誉奖学金、院长推荐奖学金等)由学校本科生奖助学金委员会按照学校奖助学金的具体规定评定。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1.招生对象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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