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主要工作及成效
1、在全校宣传发放相关宣传资料、环保袋;在校园内广泛深入的开展“控塑”工作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墙报、专栏等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
3、充分利用墙报、专栏、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家长会等形式积极开展环保知识宣传教育,使环保意识进一步深入师生中。
5、各班组织开展了一次以“全民禁塑,由我做起”为主题的主题班会。
6、每月在校园及周边开展一次“清除白色污染小卫士”活动,对校园及周边白色垃圾进行全面清理,用实际行动向社会宣传控塑工作。
7、控塑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校园小卖铺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登记落实校园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塑料购物袋和不合格一次性发泡塑料餐饮具情况;负责对校园内商店进行了定期不定期检查清理工作;使用纸质或淀粉模压餐饮具,校园内基本消除了超薄塑料袋。
今年以来,我分局全面落实宜春市工商局《关于集中开展集贸(农贸)市场“限塑”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取得了“限塑”工作上的一些成效。
一、认真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分局长牵头的集贸市场“限塑”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开展集贸市场“限塑”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责任。
二、做好大力宣传。我分局结合万载县创建卫生城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督促市场开办单位通过市场广播、宣传栏、横幅等形式向场内经营户、流动摊点和消费者宣传“限塑”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截至目前,各市场、商场悬挂宣传横幅2条,办“限塑”宣传板报1起,在集贸市场张贴了5份限塑公告。
三、市场巡查到位。我分局按照“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市场区域巡查模式,采取专项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限塑”专项整治行动,对市场批发销售不合格塑料袋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今年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车辆12台次,出动执法人员38人次,检查各类市场5家、商场超市9家,检查各类经营户178户次,收缴不合格塑料袋近1.8万个,并依法对一家超市进行了罚款50元的处罚,有效的打击了销售、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的行为。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禁塑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减少塑料制品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针对文件中提出的禁塑工作事项,我区认真梳理开展各项禁塑工作,现将我区5月禁塑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果
开展禁塑宣传活动。本月我们在社区以及学校等重点区域利用禁塑志愿者等群体发动人民群众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分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对其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禁塑氛围,引导大家主动学习禁塑知识,重视不可降解塑料给环境带来的危害,让禁塑理念深入人心,主动做禁塑的小主人,把禁塑工作常态化。
加强巡查力度
各个社区通过每周一报、每日一巡的方式对所在社区每周的禁塑工作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做汇报,日常巡查社区内重点区域,例如农贸市场、小卖部、学校等如发现使用不合法塑料袋等行为采取相关措施。
分类设置垃圾桶
规范设置分类垃圾桶。在食堂、场部区域等主要场所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类设置垃圾桶,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
二、存在问题
由于可降解塑料袋购买成本远大于不可降解塑料袋,有些商户在价格上表示不大接受,部分商户甚至存在侥幸心理,利用巡查的空窗期偷偷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对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要求经营者做到不进、不销、不存、不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塑料污染治理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禁塑限塑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南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一直在行动。
一是当好绿色践行者。自开展禁塑限塑工作以来,南乐县公共机构先行先试,率先垂范,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积极推广低碳生活方式,潜移默化提高干部职工减塑意识;通过在办公室、餐厅、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让人们切身感受到好处与方便,从而自觉践行绿色环保理念,共同肩负环保责任。
二是当好绿色经营者。一方面依托南乐县生物基产业优势,积极通过县产业集聚区向相关企业申购可降解塑料制品,保证全县公共机构的日常使用;另一方面通过严格核算各单位办公用房和人员数量,精准计算月发放数量,避免出现少配发不够使用、多配发造成浪费的情况。
三是当好绿色管理者。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印发《南乐县公共机构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杜绝白色污染实施方案》和《南乐县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等文件,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将禁塑工作纳入节约型机关创建和节能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确保禁塑限塑工作不打折扣落到实处。
为打击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违法违规行为,2月5日上午,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境生态局、商务局等相关单位联合开展了禁塑执法大行动。
在执法统一大行动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嘉积中心农贸市场、广百佳超市等经营场所购物袋、食品袋使用情况。行动发现,嘉积中心农贸市场有摊主还在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违反我省禁塑规定要求。执法人员当场对该摊主进行立案查处。
“执法局已经对这批不可降解塑料袋进行查封扣押,并依法立案进行查处。”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杜绝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违法行为。
自去年12月1日《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实施以来,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多次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禁塑令”主题宣传以及禁塑联合执法等活动,倡导市民环保消费,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目前该市9家大型商超均已投放可降解塑料制品。
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室负责人介绍,该局接下来会加大联合禁塑执法工作,净化琼海的市场环境,同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对查处违法行为的信息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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