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迎接《国家安全法》施行后全国“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日”(4月15日)的到来,时刻查询,由黑龙江省省委政法委、民盟黑龙江省委及法制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法制办、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公安厅、司法厅、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黑龙江省法学会等联合主办,黑龙江省法学会国家安全法研究会、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等省内法学研究等机构联合承办的黑龙江省“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日”法宣座谈会暨国安法研讨会,于4月11日下午2:00—4:30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活动中心316室召开,这是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启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宣传研讨盛会。
民盟黑龙江省委副主委、省人大副秘书长钱福永参加了大会并作主题发言;大会由民盟黑龙江省委法制委副主任、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与经济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国家安全法学研究会会长、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赵宏瑞教授主持。会议主题是“共筑国安长城,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龙江”;省电视台、省报、哈工大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和学术媒体共襄此次大会,人民日报人民网、中国社会科学网等全国媒体转载了相关报道。
民盟黑龙江省委副主委、省人大副秘书长钱福永发表了大会演讲。他从民主党派统一战线和人大立法依法治国两个角度谈了怎么样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这部法律。一方面,民盟作为一个党派,要严格地落实好《国家安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和重要职责;从省人大的方面讲,省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性国家权力机关,要监督国家法律的落实与实施,具体包含三件事:第一就是根据《国家安全法》这个上位法,来制定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我们的地方性法规,第二是要切实落实这部国家法律的实施,第三就是要大力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普及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宣传、教育、培训、研究工作。
出席会议的还有:张国斌(黑龙江省委政法委秘书长)、安实(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校长)、陈东辉(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厅长)、吕勇(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原国务院法制局司长)、邹大力(黑龙江省司法厅巡视员)、曹济民(黑龙江省法制办副主任)、王笑天(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四总队政委)、郁海泉(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副巡视员)、陶大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调研员)、王功涛(黑龙江省法学会办公室主任)、霍晓萍(黑龙江省法学会学术交流部主任)、周小康(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秘书长助理)、孟繁东(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书记、国安法研究会秘书长)等。
为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氛围,筑牢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思想基础,4月15日上午,由县国安办牵头,县综治办、县司法局、县保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的以宣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保密法》、及《反恐怖法》为主要内容的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县城关一小门口举行。
活动采取散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什么是国家安全、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哪些行为属于间谍行为、如何防止失密泄密、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或可能泄露时,应当采取哪些措施等等涉及国家安全的相关法律知识,让群众通过知晓法律知识规范自身日常言行举止,切勿因不懂法做出有损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据统计,此次宣传现场累计发放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法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余人次,受教育人数达到500余人。此外,县司法局积极主动发挥法制宣传职能,及时通过移动普法短信、司法微博、司法微信等宣传平台发送图文并茂的国家安全法律知识,增强全民安全责任意识。
20--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深入地抓好校园安全管理和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防患于未然,有力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我校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学校各项安全工作。现将有关活动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安全教育日活动工作,成立了以校长许正礼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落实活动日的各项工作。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学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研究部署安全教育工作,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确保本次教育活动有落实,更有成效。
二、活动开展情况
1、宣传发动
搜集相关宣传材料,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等营造安全教育氛围。4月15日早操时间,利用国旗下的讲话,学生代表进行演讲,结合学习生活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倡议全体师生增强安全意识,对本次安全教育日活动宣传发动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
2、隐患排查
学校安全教育日活动领导小组分工具体,责任到人,4月15日开展全校性的安全专项大检查,对教室、食堂、体育设施、电脑室等重要部位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不留“死角”,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对学校现存的安全隐患,能够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学校全力以赴予以人力物力财力支持。
3、利用4月15日下午班会时间,各班由班主任组织,分别召开了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活动。对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学生查找自身不足。各班学生畅所欲言,互相交流,学有所得。主题班会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此外,还对《国家安全法》及《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让广大师生在教育活动中普遍掌握国家安全知识,提升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
4、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安全重于泰山。“安全教育日”教育活动之后,学校还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隐患排查、安全演练等工作,真正做到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对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2016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教育活动,通过黑板报、班会、校刊等丰富多彩的形式进行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普及了安全知识,消除了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了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提高中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保证了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在县教育局领导的指导下,把安全工作始终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继续加强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争创平安校园,把安全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20__年4月15日,为切实做好全民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干部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根据峨边彝族自治县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民国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我乡开展了为一系列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逐层传达,深入讨论学习。
我乡于4月15日组织全乡机关干部和各村三职干部分别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并就对如何开展国家安全知识宣传等问题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领队带队,走村入户宣讲国家安全知识。
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利用近段时间彝区婚事多人员集中的特点,哈曲乡党委书记玛赫给喜和乡长玛赫马石工作队深入各村宣讲国家安全知识。
三、设立固定宣传点。
在乡政府场镇设立一个固定宣传点,滚动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相关知识的音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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