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药知识的掌握:因进入药店的大部分顾客对医药知识不了解,故对于我们的销售
人员产生一定的信赖,会咨询各种疾病用哪种药更有利于自己的身体康复,药店销售人员应该需要提供专业知识的讲解,科学的购物指导。
2.销售技巧:每个销售人员要有一个好的销售技巧,会观察顾客的心理,提供他们需
要的产品,具有亲和力的讲解药品的疗效。
3.良好的自身素质:团结店员搞好销售,互相学习,锻炼与人沟通的能力,以及学习能力和上进心。
七. 销售人员职责及业绩。店长结合店内销售人员情况为其分配销售区域并规定销售任务,完成以及超额销售任务给予一定的奖励,遇见临近销售人员休假或者倒班,店内其他人员应积极配合帮忙负责此区域的销售。
八. 销售方法:销售药品时候同类药品先以利润高疗效好的推荐,其次再推荐其他,结合顾客症状可以套餐销售,比如购买咳嗽药时候推荐顾客加点消炎药或者其他药疗效更好。(销售人员自己制定更好的销售方法)
九.每个店长拟定店内管理制度,不应该出现店内员工集聚在一起聊天喝茶,说笑的,空余时间多熟悉一下药品。
药品销售日常工作计划篇5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96号文件)精神,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认真查处各种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区药品流通秩序,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二、检查的范围和对象
全区所有医药零售企业。
三、检查重点内容、方法和处理意见
对全区药品零售企业的人员资质、药品采购、验收、展示、储存和销售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处方药销售执行情况、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摆放情况、中成药标识标准化情况、处方审核制度执行情况、店内药师情况等
1.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专柜。禁止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入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代销其产品。本药店零售企业的非官方销售人员不得在店内销售药品,不得从事药品宣传或促销活动。违反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82条处理。
2.药品零售企业必须从合法的药品生产和批发企业进货。检查购买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存在“挂靠”或“过票”个人(或无证单位)购买药品等非法渠道。从非法渠道进货的,按《药品管理法》第80条查处。
3.药品零售企业在采购药品时,必须索取、核对和保管供应商的有关证明、资料和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出具供应商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数量和价格等内容。)。发现供应商的相关证明、资料、销售凭证未按规定进行核对和留存的,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30条进行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至二万元罚款。
4.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验收制度,依法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和备案。未经验收,不得在柜台上展示和销售。购销记录必须注明通用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买方(卖方)、数量、价格和购买日期(卖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规定分批接受和记录采购药品。柜台陈列和仓库存放的药品无验收记录的,按《药品管理法》第85条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撤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5、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从事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经依法认证的执业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必须每年按照省人事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学分后方可上岗工作;从事医药商品销售人员、保管员等16种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医药行业特定工种的专业技能证书。违反规定。根据《药品管理法》第79条。同时,分行将对现有医药零售企业的医药技术人员和其他员工进行清理和重新登记。
6.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检查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销售药品;检查留存的处方是否与销售额一致。违法的,依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或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检查处方是否经过药师审核签字;注册处方药是否与销售数量相符,注册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按《药品管理法》第79条查处。
7.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向消费者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禁忌和注意事项,不得夸大药品的功效,不得以药品的名义向消费者介绍和推荐非药品。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处方药的,要求至少有一名药师值班。不当班销售处方药的,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查处
9.药品零售企业应严格执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得擅自中止或者向消费者发布广告,不得以非药品冒充药品。违反规定的,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10.在检查过程中,不符合《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定规定》等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必须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四.工作安排和进展
7月23日至10月31日进行专项检查。它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部署阶段(7月23日-8月27日):根据市局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工作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2.组织实施阶段(7月28日-10月26日):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3.检查总结阶段(8月27日-10月31日):对辖区内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对专项检查情况、发现的问题和调查结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上报市局检查处。
药品销售日常工作计划篇6
在新的一年里,我科将根据医院发展的总体目标,以改革创新的认识,求真务实的精神,脚踏实地的作风,做好我科的各项日常工作。为提高药品质量,提高科室创新发展,以及为我院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在去年日常工作基础上设定新的切实可行的日常工作目标,以下是药剂科__年的日常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药房和药库管理
1、提高医疗安全认识:严格执行处方调配的“四查十对”和患者用药交代,尽最大可能杜绝差错事故发生。
2、认真核发药品卫材,做到账物相符,减少药品损失。
3、进一步加强麻、精药品的管理,严格执行麻、精药品的“五专一定”确保采购,保证使用安全。
4、认真做好药品的缺药登记和近效期催销,并及时上报,采购药品,保证临床药品供应。
5、加强和各科室沟通,征询科室用药计划,满足临床需求。
二、加强抗菌药物日常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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