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奥利弗在路上走上了七天七夜,饥饿难耐,疲倦不堪。他遇到杰克一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逃了出来。读到这,我心中油然而生敬佩之情。他只有10岁,可他的坚强、勇敢、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的!奥利弗承受着痛苦,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看似荒诞的一个家族其实正折射出了拉丁美洲的历史。这一个家族的孤独与苦难也正是拉丁美洲人民的病苦与血泪。拉丁美洲神秘莫测的大自然,历史悠久的古代神话,原始古朴的印第安习俗,混杂的种族和宗教,偏僻落后的乡村生活,现代时髦的都市文明雨季激烈动荡的政局,所有这些因素都奇妙地混合在一起,梦幻的历史与神奇的现实巧妙地融为一体。而正是这种神奇的不可信的现实,让拉丁美洲处于独孤的氛围之中。
当你真正了解那一段历史,你会发现《百年孤独》是一本透过哈哈镜的折射的南美洲史诗,他所揭出的不是单纯的生活,而是表层下面一些更深刻的东西,不被理解的人,无法联合的力量。这种孤僻贯穿了这本书。正如书中最后所说,“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出现第二次了。”这正是作者对自己的出生地的希望或应说是绝望。
孤独不可避免,不如把它看成一个朋友,一个能够让我们时刻认清自己的朋友,足够用一生去珍惜,珍惜能与它共处的每一寸时光。
《百年孤独》读后感启发篇7
我在看《百年孤独》前也问了多少人,这本书怎么样。很多人跟我说,很好看,很好看,真的很好看。但他们的评价只有很好看三个字。我试图看过好几次,每次都看了个开头就看不下去了。几年后某个朋友跟我提到说这本书很好时举例说,你看头一句: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是不是很赞?其实我很早就听说这句话很有名,但一直不晓得有名在哪儿。那个朋友解释说:这短短一句就包括了过去时、现在时、将来时。马尔克斯开创了一种新的叙述方式,让小说回归到了叙述的本质,对后来的文学创作影响很大,许多人都效仿了这种叙述方式。那一刻,我忽然决定重新开始阅读这部伟大的作品。
百年孤独,何谓之孤独?
奥雷连诺上校晚年不停地做金鱼。金鱼一共二十六条。他每天都做两条,达到二十五条时,他又拿它们在坩埚里熔化,重新开始。
阿玛兰塔的晚年是在缝制殓衣中生活的。她白天缝,晚上拆,直到死。
乌苏娜瞎了之后发现:当其他的人在房子里漫不经心地来来去去时,乌苏娜就凭自己剩下的四种感官注意别人的活动,使得谁也不会突然撞着她;很快她就发现,而家里的每个人却没觉察到。他们每天走的都是同样的路,重复同样的动作,同样的时匆几乎说同样的话。
重复,几乎是每个人生命里最大的一件事。起床、洗漱、上学、上班、回家、吃饭、睡觉……我们每天都在不知不觉中重复着过日子。如果你仔细回顾,会猛然发现你几个礼拜、几个月几乎都是这样的日子,毫无特色。
忘记了初心,找不到人生的意义,机械麻木的重复,这就是孤独。
张爱玲在《半生缘》里说,对于年轻人,三年五年就是一生一世。但对于中年以后的人,三年五年不过是弹指间的事。
年轻人最大的毛病是什么,是浮躁。这种浮躁无处不在。年轻的时候谁都想热烈澎湃的生活。但那也累,过上几年就吃不消,想要安定。可一旦安定了,冷寂了,日子开始重复了,又倍感无聊,甚至无聊得可怕,可怕到精神空虚,坐吃等死。
有时候我会想,究竟是热烈澎湃的生活好,还是平淡安定的生活好?每个人对于生活道路的选择都不尽相同。但我想,无论是要热烈澎湃,还是要平淡安定,重要的是找到自己要走的路。沿着自己选择的路,一直坚持着走下去,走出自己的精彩和意义。
《百年孤独》中有一句话:“无论走到哪里,都应该记住,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不复存在,就连那最坚韧而又狂乱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实。”
无论遇到了什么样的困难和迷茫都不要停下,唯有不忘初心,方能继续前进,最终找到自己人生的意义。
《百年孤独》读后感启发篇8
《百年孤独》,还记得第一次读这本书时的艰涩难懂,人名如一串不可参透的密码一样,外国小说向来如此,俄罗斯的小说更甚,昵称与本名更是毫无相似之处,读起来遇到不熟悉的名字只能回头看看,很难坚持地把一本书看完。
这应该是我自从高中以来第一次读完的一本外国名著,初中的时候似乎读的还要多一些,《海底两万里》、《致加西亚的信》、《八十天环游世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爱的教育》等等,是在初中班主任的要求下啃完的。随着年纪的增加,读的中国文学的书籍愈多,《平凡的世界》、《活着》、《人生》这种描述乡村的伤痕文学作品深受我的喜爱,语言朴素,感情真挚,对于感情和对话的描写入骨三分,不知道胜过无病呻吟的《最小说》式的文学作品千百倍,也读过一些网络小说,最是推崇《雪中悍刀行》,烽火戏诸侯写小说,不流于表面,有古风遗韵。
刘慈欣的《三体》更是堪称独步天下,拍案叫绝,天马行空,不绝于此。散文则不同,余光中是王勃般的才子,左手诗歌右手散文,《听听那冷雨》在我心中可以媲美《滕王阁序》,余秋雨褒贬不一,中学的时候没有钱,买不得《文化苦旅》、《霜冷长河》、《山居笔记》这些单行本,当时有十五块钱一本的《余秋雨作品集》,纸质很薄,印刷很差,还有一种刺鼻的化工气味久散不去,但胜在价格实惠,内容充实,于是我翻来覆去的读,伴我度过了中学的时光,最近读季羡林,杨绛,两位老人的散文苦心经营,语言质朴,加以为人谦虚,诚实不二,因此不在乎世俗评价,敢写敢说,让我这个后生钦佩不已。关于中国文学的一些粗陋见解,实在不能登大雅之堂,说了这么多不过是想说一件事,在我许久不碰外国书籍以后,受季羡林老师的书中指点,“年轻人有必要多读一些外国文学作品,增加文学修养,对一辈子都是好事”。我对季老是深信不疑的,于是就慢慢啃完了《百年孤独》。
为了记住人名,我创新了读书方法,把书中的人名都写在一张纸上,用事故树的方法把他们串联起来,注明关系,事实证明这种做法很是有用,每次我遇见新的人名以后,把他们写下来,之后遇到见过却忘记是谁时,就在纸上找线索,一般都能找到,以后读外文书籍时都可照此办理,效果不错。
《百年孤独》最让我挚爱的不仅仅是马尔克斯的文学素养,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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