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克家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诚不我欺矣。当我随着纷至沓来的村民走进崭新的农家书屋,看着爱不释手的摩挲着书架上的每一本图书,寻找着自己心仪已久的精神食粮的乡亲们,在这散发着淡淡的清香的氛围里,忍不住激动起来,我又重逢了我的良师益友———《红楼梦》。
妇孺皆知的她,伴随着一代又一代人的成长,年少的我首先接触的名著就是她,此后,她就常伴在我的身边,塑造了我的人格,教会了我为人处世的方式和方法,使我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得平凡、充实、快乐、自然。陪我度过人生最失意的几年,又见证我一步步从低谷走出,以致于成为我本科毕业论文的首选。
也许有人会烦于《红楼梦》只不过是些家长里短的日常琐事。为报答三生石畔神瑛使者的灌溉之恩,下世为人的绛珠仙子决定把一生的眼泪偿还给他。这一感人至深的引子,使得字里行间洋溢着古典美的哀婉和感伤。华丽唯美的描情绘景、工整严谨的诗词行文,无边的现实主义的写作规范……不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曹翁都将古典文学推向了前所未有的高潮。
“开谈不说《红楼梦》,纵读诗书也枉然。”诞生伊始,她就以强大的魅力征服了无数的心,而宝玉无疑是曹翁寄托最深,塑造最成功的艺术典型。出生于“钟鸣鼎食之家,翰墨诗书之族”的他,“聪明灵慧,略可望成”,是女娲补天的“通灵宝玉”,是日趋衰亡的贾府希望之所在,但却走上了与封建家长期望截然相反的叛逆之路。
无论棍棒相加,还是温情规劝,都不能使他回头。是他,在礼教几千年囚禁和虐杀女性的牢狱中,第一次发出“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儿便觉浊臭逼人”的呐喊,又是何等振聋发聩。
关于他的结局,很多人都说是当了和尚。其实不然,原因有四:其一曹翁多次点出了他的结局,第一回写到空空道人访道求仙,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初见通灵宝玉,更有诗为证“无才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百二十回,士隐更明确对雨村说出了宝玉的下落“前经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携带下凡,如今尘缘已满,仍是此二人携归本处,这便是宝玉的下落”。
这归本处,就是他真正的结局。他又说“仙草归真,焉有通灵不复原之理?”绛珠仙子已归太虚幻境,通灵宝玉自当复原为顽石。同一回又说“空空道人见那补天未用之石仍在那里”,这都说明他最后又回到青埂峰复原为无用的顽石,出家当和尚只是高鹗安排的结局,不是曹翁原意。
其二,高鹗在结尾也多处含蓄的点出了宝玉的结局。他没有经历曹翁“举家食粥酒常赊”的艰难窘迫,自然达不到曹翁的思想高度,但他又无法违背残酷的社会现实。思想上的矛盾反映在书中,就造就了宝玉结局的矛盾。一方面“兰桂齐芳“,让宝玉被封“文庙真人”,成为宝玉自己痛恨的“禄蠹”;他又无法左右宝玉按自己的性格发展,他含蓄的指出了宝玉的真正结局,百二十回士隐对雨村说的“宝玉下落”和空空道人青埂峰下再遇宝玉的描写都说明了这点,而且通过宝玉最后装束的描写我们也可看出他的结局,“光着头,赤着脚,身上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我们不能见了光头就骂秃驴,如是和尚,他应身着袈裟才对,而不应是这样不伦不类的装束,他的结局应该是归彼大荒才符合实际。
其三,众所周知,宗教是统治阶级的工具,出家为僧与他留在贾府振兴家业有何区别?都是“禄蠹”。更何况这与他性格是相悖的,他历来对和尚道士深恶痛绝,冷嘲热讽,甚至嫌和尚们脏,恐气味熏了尤三姐,又岂会自己当和尚?虽然他称和尚为师,多次求和尚带了他去,也只是求带他回太虚幻境,而不是进庙出家。
其四,宝玉结局无非两种,即“真宝玉”还是“假宝玉”,曹翁塑造了一个面貌、身材、思想、举止甚至脾气言语都一样的甄宝玉,他最终“浪子回头”未辜负“天恩祖德”,成为日趋没落的统治阶级补天的“真宝玉”,宝玉口中的“禄蠹”,以致于“有了他,我竟要连我这个相貌都不要了”,从心仪已久到深恶痛绝,他对甄宝玉失望透顶。
曹翁为什么要塑造两个完全一样但结局不同的宝玉呢?很显然,是为了真假对照。这个统治阶级寄予厚望的补天宝玉,始终是块“假宝玉”,“于国于家无望”、“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的“无材补天”的真顽石。因而,作为“真宝玉”对立面的“假宝玉”,结局也必然是迥异的,他不可能出家当和尚,因为和尚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块可以补天的“真宝玉”。
但是,他是真正的“山川日月之精秀”。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曹翁用美丽女性的泪水酿出了芳醇甘冽的艺术之酒,剔除时代的局限,其艺术性和思想性即使在几百年后的今天,细品起,仍是熠熠生辉。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这样,读着《红楼梦》一路走来,只觉顿悟颇深: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红楼梦》长篇小说个人读后感篇5
我人生中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阅读,是读《红楼梦》。当时我12岁,在城关中学上初一,吴晓冰老师是我的语文老师,她的言传身教令我如沐春风,使我对语文产生了极浓厚的兴趣。那年寒假,吴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个任务,就是阅读一本名著。
我的母亲,对我有着重要影响的又一位女性,她从不吝惜给我买书钱,即使那时家里并不宽裕。她带我到书店,我在书架前徘徊了很久,终于挑了一本《红楼梦》,彼时在我年幼的心中,《红楼梦》是一本最著名的名著,更何况它的价格,在四大名著中也是最贵的。
但一个12岁的孩童,想要读懂红楼梦,并非一件易事。果然翻了几页,我就读不下去了,开篇讲的神话故事,绕得我云里雾里,并不熟悉的表达方式,令我懵懵懂懂,不肯再读。
但也就是因为家里并不宽裕,没有其他的游戏方式,过了几天,只好重新拿出来再读,跳过晦涩难懂的部分,这一次我很快被它所吸引。我不得不承认,那种吸引首先是豪门大户里的富贵生活对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女孩的吸引。书中写到的每一处院落,每一件华服,每一道美食都令我神往。做法考究的茄鲞,刘姥姥夹不起来的鹌鹑蛋,宝钗送给黛玉的燕窝,宝玉挨打之后想吃的小荷叶小莲蓬的汤,贾母嫌太油腻的鸭子肉粥,宝玉给晴雯留的豆腐皮包子,秦可卿病中能吃得动的枣泥馅儿的山药糕,不胜枚举,给了我一场想象中的美食盛宴。
也想在大观园中分得一处院落来住着,闲时串串门子,拜访好友,吟诗作赋;也想拿手帕拢一包花瓣,枕在落花纷纷的石榻上浅睡;也想在飘雪的琉璃世界,和一众好友围炉烤鹿肉,饮温酒。我像初进贾府的林黛玉,小心翼翼地揣摩各类人物的心境;也像刚进了大观园的刘姥姥,贪看富贵人家的一饮一食。书中仍有些不能理解的文辞和欣赏不来的诗词,不妨碍阅读,便暂且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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