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好几个双休日的时间,终于看完了狄更斯的名著《雾都孤儿》。这个故事发生在遥远雾都的19世纪。读了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
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是一个不幸的人,他是一个私生子,他的母亲生下他后便离世了。就连他的名字都是教区干事以一种随意的方式取的。奥利弗还未享受过来自任何人的一点儿关爱,就被送到了济贫院,开始了地狱般的生活。后来,他因为多要了点粥(在那时,多要了点粥,就会被认为是在亵渎上帝),就被济贫院视为灾星。先是差点儿被掏烟囱的领去做学徒,而后又进入了棺材铺,小小年纪就开始主持丧礼。因为忍受不了店主和店中伙计的欺负,他逃跑了。
他逃到了伦敦,结果却误入了贼窝。窃贼头目费根一心想把奥利弗培养成一个“神偷”。但奥利弗自己却丝毫不知道内情。当他惊觉自己进了贼窝时,他是震惊的!
在一次偷窃活动中,他因为被吓到了,惊慌地奔跑,就被抓住了。幸运的是,好心的绅士布朗罗先生把他带到了自己家中,还为他治好了他的害热病。但是,福祸相依——费根又派南希把他抓回了贼窝,威胁他参加入室盗窃。手无缚鸡之力的奥利弗根本无从反抗,只能一同前去。
在这次入室盗窃的过程中,奥利弗决定唤醒这户人家的主人时,管家和仆人已经醒了,并用枪把奥利弗打伤了。奥利弗很幸运地被这家的主人梅里夫人和她的养女露丝救起,并给他治好了病。
在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个人都设置了一个结局。所有正派人物都安居乐业;所有的反派人物都没能得到好的结局,只有改过自新的贝兹过上了好生活。所以,我始终坚信,无论社会是怎样的,善良的人终会有好报!
到昨晚,我读完了查尔斯.狄更斯的著名小说《雾都孤儿》。
小说描写的是19世纪英国“百姓多疮瘢”,工人和城市贫民受尽剥削和压榨,生活贫困十分的现状。小说主人公奥立佛.特威斯特是救贫院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9年,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当学徒,因为无法忍受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难逃往伦敦,不料却落入贼巢,成为一名小扒手。一次偶然的机会被一位老绅士救出,不久后却不幸又一次被绑回贼巢。经过一翻周折,最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最后得知他正是奥立佛父亲年轻时的好友)的帮助下重新获救并夺回被坏人处心积虑夺去了的遗产。小说的结尾老绅士收养了奥立佛并对他施以知识和教育......
小说以伦敦为背景,以一个孤儿的辗转遭遇为主线,描写了形形色色的人物和事件,真实的反映了整个国家社会生活中的种种矛盾和弊玻从一个孤儿的辛酸经历,更让当时英国社会中所有的下层人民的困苦跃然纸上,同时也辐射出上层机构的腐朽和荒唐!
读这本书,你会被作者的幽默和讽刺而折服,时而会让你“莞尔”,是而会让你“捧腹”,更有那么一部分内容,会让你“含着泪水微笑”,并让你在“笑”的深处寻到一种哲理的思索、淡淡的无奈和彻心的伤感.....
我想,一本好书,带给我们的不仅是读书时的享受,更重要的是读完后意犹未尽的回味、思索感悟后带给我们的心灵的充实和净化!
《雾都孤儿》是一本出自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的著作,刚开始读,我就被主人公的遭遇感到同情,那这本书的主人公到底经历了什么呢一起随我往下看吧。
本书写了一位名叫奥立弗的孤儿从小没有父母,被卖到棺材铺里当学徒,受尽欺辱,正当他忍无可忍逃出来时,却轻易的相信别人的诱骗,误入歧途,学做小偷。他明白这一行业的罪恶性,无意中被一位绅士救了,但又被那一帮人抢走了。一次入室行窃,奥立弗制止了他们,却所以不细心挨了一枪。最终,他被一家好心人家收留,好心人帮他得知了身世,讨回了公道,并找回了以往收留他的绅士,和属于他的遗产。
奥立弗的经历能够算得上是惊心动魄,他的命运竟是如此悲惨。读了这本书,我更是发现了一些道貌岸然的卑鄙小人,他们竟然能够为了自我的利益,不顾别人活得怎样(就像书中卖了奥立弗的那些人),他们为什么不伸出自我的援手,帮忙奥立弗,他们是明白奥立弗的现状的呀!最终,当我读到有好心人收留奥立弗时,心里才稍稍地感到了安慰。莎士比亚说过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只要一点点儿,就能够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金钱真的这么重要吗有人能够为了金钱出卖别人吗这个社会真的仅有金钱最重要吗
读这本书吧,它会让你对人生有新的理解!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我阅读过很多书籍,他们像一个个五颜六色的贝壳撒在我记忆的海滩上。而《雾都孤儿》就是其中一颗璀璨的珍珠,令我至今都记忆犹新。
《雾都孤儿》是一本世界名著,它讲述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英国的动人的故事。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从小就失去了父母。长期以来,没人真心爱他,他被当做货物一般,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遇上南希,遇上布朗洛先生,他才摆脱困境,过上幸福生活。
在文中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奥利弗在流浪的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寒交迫,疲惫不堪。后来,他遇上了小偷杰克。杰克把他带到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他便逃了出来。读到这,我心中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杰克只有十岁,和我差不多,可他的坚强、勇敢、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的!奥利弗宁愿承受痛苦,宁愿继续过流浪的生活,也不愿意做一个小偷,可见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正义的坚持!我也无法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力,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寒冷、孤独中依然顽强斗争,向着美好的生活进发!
与奥利弗相比,我们生活得多幸福,可我们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记得有一次,我读英语时,总觉得发音不正确,都想放弃了,但转念一想,我有一个温暖的家,有疼爱我的父母,有英语学,我为什么不懂得珍惜还要叫苦呢?于是我又重新拿起英语,认认真真地练习着发音,一次,两次,三次……最终,我终于可以准确地读出英语了。
《雾都孤儿》的作者是出生在一八一二年英国的查尔斯·狄更斯,而《雾都孤儿》是继《匹克威克外传》的第二部长篇小说。
小说描写的是19世纪英国“百姓多疮瘢”,工人和城市贫民受尽剥削和压榨,生活贫困十分的现状。小说主人公奥立佛。特威斯特是救贫院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9年,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当学徒,因为无法忍受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难逃往伦敦,不料却落入贼巢,成为一名小扒手。一次偶然的机会被一位老绅士救出,不久后却不幸又一次被绑回贼巢。经过一翻周折,最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最后得知他正是奥立佛父亲年轻时的好友)的帮助下重新获救并夺回被坏人处心积虑夺去了的遗产。小说的结尾老绅士收养了奥立佛并对他施以知识和教育。.。.。.
小说以伦敦为背景,以一个孤儿的辗转遭遇为主线,描写了形形色色的人物和事件,真实的反映了整个国家社会生活中的种种矛盾和弊病。从一个孤儿的辛酸经历,更让当时英国社会中所有的下层人民的困苦跃然纸上,同时也辐射出上层机构的腐朽和荒唐!
读这本书,你会被作者的幽默和讽刺而折服,时而会让你“莞尔”,是而会让你“捧腹”,更有那么一部分内容,会让你“含着泪水微笑”,并让你在“笑”的深处寻到一种哲理的思索、淡淡的无奈和彻心的伤感。.。.。.
我想,一本好书,带给我们的不仅是读书时的享受,更重要的是读完后意犹未尽的回味、思索感悟后带给我们的心灵的充实和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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