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数学的知识点总结,初中数学的知识点总结(最全)

时间:2022-08-06  分类:总结

钝角界于直平间,平周之间叫优角。

和为直角叫互余,互为补角和平角。

证等积或比例线段

等积或比例线段,多种途径可以证。

证等积要改等比,对照图形看特征。

共点共线线相交,平行截比把题证。

三点定型十分像,想法来把相似证。

图形明显不相似,等线段比替换证。

换后结论能成立,原来命题即得证。

实在不行用面积,射影角分线也成。

只要学习肯登攀,手脑并用无不胜。

解无理方程

一无一有各一边,两无也要放两边。

乘方根号无踪迹,方程可解无负担。

两无一有相对难,两次乘方也好办。

特殊情况去换元,得解验根是必然。

解分式方程

先约后乘公分母,整式方程转化出。

特殊情况可换元,去掉分母是出路。

求得解后要验根,原留增舍别含糊。

列方程解应用题

列方程解应用题,审设列解双检答。

审题弄清已未知,设元直间两办法。

列表画图造方程,解方程时守章法。

检验准且合题意,问求同一才作答。

添加辅助线

学习几何体会深,成败也许一线牵。

分散条件要集中,常要添加辅助线。

畏惧心理不要有,其次要把观念变。

熟能生巧有规律,真知灼见靠实践。

图中已知有中线,倍长中线把线连。

旋转构造全等形,等线段角可代换。

多条中线连中点,便可得到中位线。

倘若知角平分线,既可两边作垂线。

也可沿线去翻折,全等图形立呈现。

角分线若加垂线,等腰三角形可见。

角分线加平行线,等线段角位置变。

已知线段中垂线,连接两端等线段。

辅助线必画虚线,便与原图联系看。

两点间距离公式

同轴两点求距离,大减小数就为之。

与轴等距两个点,间距求法亦如此。

平面任意两个点,横纵标差先求值。

差方相加开平方,距离公式要牢记。

矩形的判定

任意一个四边形,三个直角成矩形;

对角线等互平分,四边形它是矩形。

已知平行四边形,一个直角叫矩形;

两对角线若相等,理所当然为矩形。

菱形的判定

任意一个四边形,四边相等成菱形;

四边形的对角线,垂直互分是菱形。

已知平行四边形,邻边相等叫菱形;

两对角线若垂直,顺理成章为菱形。

初中数学必考知识点归纳

1、不在同一直线上的三点确定一个圆。

2、垂径定理:垂直于弦的直径平分这条弦并且平分弦所对的两条弧

推论1①(不是直径)的直径垂直于弦,并且平分弦所对的两条弧

②弦的垂直平分线经过圆心,并且平分弦所对的两条弧

③平分弦所对的一条弧的直径,垂直平分弦,并且平分弦所对的另一条弧

推论2圆的两条平行弦所夹的弧相等

3、圆是以圆心为对称中心的中心对称图形

4、圆是定点的距离等于定长的点的集合

5、圆的内部可以看作是圆心的距离小于半径的点的集合

6、圆的外部可以看作是圆心的距离大于半径的点的集合

7、同圆或等圆的半径相等

8、到定点的距离等于定长的点的轨迹,是以定点为圆心,定长为半径的圆

9、定理在同圆或等圆中,相等的圆心角所对的弧相等,所对的弦相等,所对的弦的弦心距相等

10、推论在同圆或等圆中,如果两个圆心角、两条弧、两条弦或两弦的弦心距中有一组量相等那么它们所对应的其余各组量都相等。

11、定理:圆的内接四边形的对角互补,并且任何一个外角都等于它的内对角

12、①直线L和⊙O相交d

②直线L和⊙O相切d=r

③直线L和⊙O相离d>r

13、切线的判定定理:经过半径的外端并且垂直于这条半径的直线是圆的切线

14、切线的性质定理:圆的切线垂直于经过切点的半径

15、推论1经过圆心且垂直于切线的直线必经过切点

16、推论2经过切点且垂直于切线的直线必经过圆心

17、切线长定理:从圆外一点引圆的两条切线,它们的切线长相等,圆心和这一点的连线平分两条切线的夹角

18、圆的外切四边形的两组对边的和相等,外角等于内对角

19、如果两个圆相切,那么切点一定在连心线上

20、①两圆外离d>R+r

②两圆外切d=R+r

③两圆相交R-rr)

④两圆内切d=R-r(R>r)⑤两圆内含dr)

初中数学知识点复习提纲

1.有理数:

(1)凡能写成形式的数,都是有理数。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整数;正分数、负分数统称分数;整数和分数统称有理数。注意:0即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a不一定是负数,+a也不一定是正数;p不是有理数;

(2)有理数的分类:① ②

2.数轴:

数轴是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的一条直线。

3.相反数:

(1)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我们说其中一个是另一个的相反数;0的相反数还是0;

(2)相反数的和为0?a+b=0?a、b互为相反数。

4.绝对值:

(1)正数的绝对值是其本身,0的绝对值是0,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注意:绝对值的意义是数轴上表示某数的点离开原点的距离;

(2)绝对值可表示为:或;绝对值的问题经常分类讨论;

5.有理数比大小:

(1)正数的绝对值越大,这个数越大;

(2)正数永远比0大,负数永远比0小;

(3)正数大于一切负数;

(4)两个负数比大小,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5)数轴上的两个数,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

(6)大数—小数> 0,小数—大数< 0。

6.互为倒数:

乘积为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注意:0没有倒数;若a≠0,那么的倒数是;若ab=1?a、b互为倒数;若ab=—1?a、b互为负倒数。

7.有理数加法法则:

(1)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2)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3)一个数与0相加,仍得这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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