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家校联系册。利用联系册向家长告知学校的一些基本情况,并向家长和孩子提出相关的要求,家长也通过联系册告知老师孩子在家中的各种表现。一年来,我校利用这种无声的交流获得了很多家庭教育信息,如“孩子是否按时休息”、“孩子如何与家长交流,并有和交流困难”等,在这样的沟通下,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得到了有机结合,为健康培育每一个孩子奠定的基础。
4、开展教师访千家万户活动。暑假期间,我校教师在校长的带领下,走入了每一位学生的家中,了解了每一位学生的家庭情况、学习情况,与家长面对面交流,帮他们解疑。这种面对面的交流,感动了很多家长,他们一提杜木桥回民小学的老师,都竖大拇指,说“把孩子交给他们,放心!”
5、建立“阳光少年”成长录。在关注家校教育的同时,我们还编订的引导学生自我发展的“‘阳光少年’成长录”。在此册中,我们主要以“争星—集星—成阳光少年”为手段,促使学生形成良好的品德,提升学生的道德素质,培养他们健康的人格,其实这也是家校教育的终极。
6、展开家庭教育调查问卷。为了更全面的了解家庭教育,我们设计了“杜木桥回民小学家庭教育调查问卷”,试卷从学生家庭的基本情况、学生的学习环境、家长的。教育观念、家长与孩子、家长对学校和老师的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教育思想端正、教育方法好的家长是少数;教育态度比较端正而教育法不够完善,自身感到教育能力欠缺的是多数,教育态度不端正,父母本身有问题的是少数。我校还对家庭教育问卷调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学生家长也欣然接受我们的建议,还要求我们多做这样有益于他们思想成长的活动。
三、反思总结,再增加家校教育的合力。
做了这么多家校教育的工作,难免有疏漏,“为了更好,只有努力”我们发现,今后工作中还需完善的地方有:
1、部分家长不配合学校教育,认为只管吃饱喝足为本份,学习成绩有学校,一遇到学生成绩下滑,直接指责教师。这种家长的片面认识还需耐心疏导。
2、参加家庭教育理论培训的人员偏少,应该加大家长委员会的宣传力度,“不求次次参加,力求有次参加”式的渗透,让家庭教育越来越优。
3、多次、及时地向家长们普及教育科学知识,及时传播新的教育思想、教育观念,让家长走出家庭教育的误区,配合学校教育完成学生教育。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摇篮,家庭环境、家长的教育方式直接影响着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我们会更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了解广大学生的家庭教育情况,并做出相应的帮助措施,相信“明天会更好”!
2022年全国家庭教育宣传活动总结4
初读了《家庭教育促进法》,我的感觉是,其实这部新法,一定程度上就是想帮助家长缓解我们在家庭教育方面的“焦虑症”,引导我们更多关注孩子健康成长中真正重要的方面,明确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促进政府和全社会在家庭教育理念更新和方法优化上投入更多资源,给予不同情况的家庭分门别类的支持,比如单亲家庭、委托监护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等等。这部新法规定了家庭教育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也明确了各级政府和各类社会机构的责任与尽责方式。可以说为市场上的资源,无论是盈利性资源还是公益性资源,流向家庭教育这个领域树立了风向标,为持续提升家庭教育对于下一代健康成长的积极作用,提升我国家庭普遍的“父母素质”和家庭和谐程度表明了政府的态度。
借着跟大家一起学习这部与我们家长和孩子都息息相关的新法,我想和大家分享几点感受。既是学习法条的体会,也是一直以来和家长朋友们交流中形成的想法。首先,我们家长必须在自己的心里,给家庭教育一个明确的定位,科学地理解父母和孩子的关系,树立鲜明的界限,不要缺位的同时,注意不要越位,该守住的阵地要守住,该给孩子的空间要给足,该交给学校和社会教育机构的要交出。
我一直坚持认为:家庭教育不是学校教育的延伸和辅助,换言之,我们家长不是老师的眼线和助教;家庭教育不是赢在起跑线的竞争与押宝,换言之,孩子的快乐童年时光不是我们为自己的焦虑买单的成本;家庭教育不是拼爹烧钱的阶层分水岭,换言之,昂贵的教育方式未必科学,理想的教育未必需要花钱;家庭教育不是衡量投入产出比的投资决策,换言之,我们没有权力替孩子决定他应该喜欢什么,他应该在什么领域投入自己的热情和精力。
在这个最初的认知边界圈定之后,我们可以结合学习新法,看看我们应该在家庭教育的观念和方法上,有哪些优化提升。第一,新法再次告诉我们:家庭教育,陪伴是最坚实的`基础。新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就是“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我们都知道,陪伴,是最长情的表白,陪伴本身就是很好的教育。父母的陪伴,是孩子安全感形成的基础,也是亲子间信任的源泉。有了足够的陪伴,孩子才能放心地在父母的关注下大胆探索世界,向父母表露自己的喜怒哀乐。有了足够的陪伴,父母才能细致地观察孩子,了解孩子的思维方式,洞察孩子的发育敏感阶段,找到恰当的与孩子沟通的方式。有了充足的陪伴时间,聪明的家长和更聪明的孩子,一定能找到属于彼此的最快乐的高质量陪伴方式。
第二,新法提醒我们,家庭教育要以“当下”为本。教育当然要面向未来,但更根本的是要服务今天,给孩子一个完整、健康、快乐的童年。新法第五条第一款“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第十六条“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开展家庭教育”,第十七条“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字里行间透露出一个很多人看来还很先进的理念——童年不是成年的准备期,儿童不是为了赢得将来的竞争而生活。“鸡娃”家长最大的问题就是,忽略了孩子身心发育的阶段性特点和规律,片面地将成长看成一条跑道,于是为了将来而牺牲现在,还美其名曰“都是为了你好”。新法尊重孩子与成人不同的特点,尊重每个孩子的独特性,给了孩子平等的发言权,这是我们家长应该认真反思的地方。
第三,幸福快乐的能力,应成为家庭教育的追求。新法第十六条第三款“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第十七条第三款“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和谐家庭是和谐社会的健康细胞,幸福能力是未来一个人最重要的人生核心资产。家庭教育不是学校教育的延伸,也不是对未来社会竞争的押宝。我们可能无法预测哪门学科在未来更有价值,哪个专业在今后更容易找工作、收入更优厚、社会地位更高,但我们能确认,获取幸福快乐的能力,一定是陪伴孩子一生的重要资本,也是将来我们可以放心地让孩子独自上路的关键因素。那么这个能力,应该在家庭教育中占据更加重要的位置。
第四,共同成长是父母在家庭教育中应有的态度。新法第十七条第八款“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这句话简直就像是猴叔说的一样。多年来猴叔一直到处呼吁:我们不敢妄言教育,我们要与孩子一起快乐成长。我相信所有用心用情的父母都会发现,陪伴孩子成长的过程中,从孩子身上学到的,很可能比我们教给孩子的还要多得多。而且我们自己必须不断进化,不停升级我们的知识技能包,不懈学习,持续成长,才能努力跟上孩子的脚步,才有资格被我们的下一代带进由他们创造的更加美好的未来。在孩子面前,我们真的没有指手画脚的底气和导演、设计他的人生的资本,我们可能要在甘当人梯的基础上,学会随时放空自己,随时向孩子学习。
2022年全国家庭教育宣传活动总结5
家庭是幼儿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德行是孩子的榜样。因为幼儿的心灵象一泓清水、晶莹剔透,不能渗透任何不良的渣滓,父母的一言一行,孩子都会耳濡目染,所以父母作为第一任老师要品行端正与优良,给孩子一种潜移默化带动作用。
1、父母首先要培养孩子的德行。正因为父母的德行、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会影响、熏陶孩子的行为,所以父母首先应加强自身的品行与素养。要经常教育孩子,别人的东西不能拿,拾到不属于自已的物品要交给老师,要懂得关心、爱护、帮助他人,要乐善好施、助人为乐。
2、父母要教育孩子有礼貌,要文明用语及如何接人待物,如何与人相处。比如见到老师、同学、叔叔、阿姨、爷爷、奶奶、哥哥、姐姐等都要问“好”,在和别人分别时要说“bye—bye”,别人帮助自已,要说“谢谢”等礼貌用语,如果做错了事要主动认错,并且要道歉,说“对不起”,在和他人相处时要笑容可掬、和蔼可亲、兼容并包,千万不能打人、骂人、说脏话和与他人顶嘴等行为。在日常学习与生活过程中要遵守各种规则,自已的行为千万不能干扰或影响他人的学习与生活。
3、要引导孩子认知事物、辨明是非。社会是一个纷繁复杂的多面体,父母要告诫孩子好的事情可以做,不好的事情不能做,那些是好的事,那些是不好的事,总之要多做对他人、对集体、对社会有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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