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精选8篇】
燃气安全工作方案怎么制订?看下吧。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_,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县燃气安全防范专题视频会议精神,在前期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特制定东桥镇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_,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安全发展要求紧密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之中,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燃气安全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安全风险防范责任,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重点防控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排查整治燃气供应站点安全隐患。检查燃气供应站点是否符合存储条件、是否超量存储、安全设施配备是否齐全、瓶装液化气存储是否符合安全规范等(具体检查项目详见附件1)。
责任单位:镇安办、村建办、各村、泉州惠晟燃气有限公司
(二)排查整治无证经营液化气安全隐患。要加强部门协同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燃气企业和个人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供应许可证擅自从事燃气经营、瓶装燃气供应活动,为无证无照液化气经营点提供经营性气源,严厉打击违法充装、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非法存储等行为。
责任单位:镇安办、村建办、东桥派出所、东桥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泉州惠晟燃气有限公司
(三)排查整治餐饮等场所用气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人员密集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酒店、大型综合体、单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擅自改造,用气场所不通风,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消防器材配备不到位等问题(具体检查项目详见附件2)。
责任单位:镇安办、村建办、民政办、社事办、卫健办、东桥派出所、东桥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泉州惠晟燃气有限公司
(四)排查整治燃气器具安全隐患。重点对我镇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严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严格依法对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生产经营单位予以处罚,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的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
责任单位:东桥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进度安排
即日起至20_年10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自查阶段(8月8日至8月15日)。各村、镇直镇属各单位,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燃气用户情况、燃气设施情况、燃气供应站点等开展自查,摸清本辖区、本行业燃气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并建立台账清单,同时坚持边查边改。
(二)督查整改阶段(8月16日至9月30日)。各村、镇直镇属各单位每2周至少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开展1次燃气安全检查,抽查1-2家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和3家餐饮场所(无餐饮场所不涉及),根据检查情况填报《东桥镇燃气行业隐患清单》、《东桥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照表》(具体检查项目详见附件3、附件4)。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1日至10月底)。各村、镇直镇属各单位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闭环。认真总结“百日行动”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为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排查,落实责任。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扎实开展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全方位、全覆盖、拉网式组织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确保把风险隐患全部排查出来,把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一一落到实处,切实把各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突出重点、加强检查。要落实“百日行动”各项工作要求,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开展检查,做到应查尽查,应改尽改,对拒不配合、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企业采取约谈通报、行政处罚、停业整顿等多项措施,有效防范燃气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联动,形成合力。要经常性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整治合力;要建立信息沟通和协同协作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燃气安全整治齐抓共管、共防共治的工作局面。
(四)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要理直气壮严格执法,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坚决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供气;对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坚决依法严厉查处;对因燃气企业不落实入户检查而导致事故的,坚决严格倒追燃气企业相关责任;对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出燃气市场;对不履行燃气设施保护,违规施工破坏燃气设施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
(五)加强宣传,提升意识。要组织开展常态化燃气安全宣传,加强入户宣传和提醒,督促燃气使用单位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行动期间应对餐饮、食堂、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用户集中开展一次入户安全检查。
请各单位于每月5日、20日前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附件1、2、3、4)连同电子版报送镇村建办汇总。
今年以来,我镇各村、镇直各部门密切协作,持续强化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智慧监管,全镇燃气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安全防范工作的短板依然存在,不少用户存在管理缺失,集贸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燃气使用隐患较多、风险较大。近期全国部分地区接连发生燃气事故,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集中暴露出一些地区吸取教训不深刻、重部署轻落实、排查整治走过场等问题,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为深入推进我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安徽省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和凤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凤安〔20_〕12号文件要求,在全镇开展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_,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聚焦关系公共安全的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集中力量整治燃气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燃气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_胜利召开。
二、整治工作安排
“百日行动”时间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10月底,各村、镇直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统一组织集中行动
1.“百日行动”由镇牵头组织,将各村、镇直各部门有关单位和社会力量集中组织起来,统一开展燃气安全整治。
2.成立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附件1),组长由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镇村镇建设管理所,具体实施全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
3.各村、镇直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把整治工作落细落实,明确辖区内燃气安全重点,分片包干、分工负责,深入一线一个一个“过筛子”,切实发现隐患、整治隐患。
4.各村、镇直各部门要主动担当,把各自力量充分调动起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应急管理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
(二)明确职责分工
1.镇村镇建设管理所:依据《国务院镇燃气管理条例》《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负责具体实施本地区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建立客户服务平台等工作;加快推进大兴镇生命线工程建设。
2.安监办:依法开展燃气安全执法活动,依法查处燃气违法经营行为。负责对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瓶装液化石油气无证经营、为无证经营者提供经营性气源、未实行配送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据《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依法取缔小区内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吊销不符合条件的燃气企业燃气经营许可等资质证书;对燃气管线周边在建项目未严格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措施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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