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时间:2022-10-25  分类:方案

整改时限:20_年7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发动阶段(20_年12月31日前)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行业管理部门、宣传部门采取集中动员,报纸、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动员力度,提高广大市民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知晓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主动监督,形成共管共治的城市管理良好局面。

(二)建网摸底阶段(20_年1月1日—20_年1月31日)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采取会议研究,成立专班等形式,围绕本《方案》内容,结合属地、行业职能等实际,尽快制定推进《方案》落实的措施办法,全面摸清各自属地、各行业职能范围内的管理事项底数,排查当前存在的问题。按照县(市)区政府或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三个层级划定城市管理网格区域,市直相关部门依据业务职能,按照城管执法、绿化养护、市政维护、小区管理、交通秩序、环境保护、设施安全等事项形成行业管理职能网格图,并纳入到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管委会三级网格之中,最终建立以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为主导、街道为桥梁纽带、社区为基本单元、市直部门参与其中的管理责任网格。要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落实管理主体责任,杜绝管理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现象的发生。每级网格都要配备网格管理人员,建立日常巡查、信息反馈、情况处置、跟踪问效等工作机制,确保各自责任区内的城市管理问题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三)集中整治阶段(20_年2月1日—20_年7月底)

各网格责任主体依据各自网格管理图,按照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全面开展所属问题整改。在实施问题整改过程中,结合各自实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理顺网格化管理工作流程,研透网格化管理工作运行机理,做到各管理区域边界明晰、各管理环节、管理节点人员配备合理、责任划分清楚、管理链条顺畅,并研究制定相应的管理工作配套制度,不断充实和完善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

(四)考核验收阶段(20_年8月1日—20_年8月底)

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前期工作,按照整改时限分别从5月1日和8月1日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重点检查管理网格图绘制、排查问题整改、网格管理员配备、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运行、管理资金保障、平时检查考核等情况,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市绩效考核。

(五)常态运行阶段(20_年8月起)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及市直部门要在落实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基础上,研究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全覆盖、任务全落实”的工作机制,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营口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市直有关行业管理部门主要领导任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统筹组织、综合协调、标准制定、检查督导、考核验收等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细化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负责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常态运行,确保方案内容落到实处。

(二)落实资金保障

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全面落实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所有罚没收入及经费安排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加大财政保障力度,足额保障各级城管执法和有关单位(部门)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必要经费。

(三)强化宣传引导

宣传部门要加强新闻宣传组织,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宣传城市精细化管理各项政策措施,宣传典型事迹,曝光突出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制度机制,健全群众举报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调动各单位、市民参与城市精细化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努力营造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管理工作新局面。

(四)跟踪督查考核

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政府督查室及市直相关部门配合,成立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考核组,负责实施督查考核工作。建立月检查、季考核通报、年度排名制度,确保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上水平、见实效。对在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存在严重管理问题的单位采取媒体曝光、约谈问责等措施,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

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篇4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的总体要求,为加强宣传,形成共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特制定如下宣传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工作部署,把宣传工作贯穿整个活动始终,突出重点,充分发挥我市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灵活运用好活动横幅、宣传画、宣传栏、手机短信等多种手段,积极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字、网络有言、户外有势,为集中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内容及时间安排

宣传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弘扬先进典型、敢于揭短亮丑的原则,及时宣传报道活动的进展情况,正面宣传在城建城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公开通报批评个别部门和单位不作为、怕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对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根据活动的总体安排,宣传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__年5月27日―6月30日),宣传发动阶段。各责任单位要围绕集中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及相关的工作安排部署落实情况展开宣传;

1、利用宣传橱窗宣传《常宁市集中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常宁市市民守则》、《常宁市城市管理若干补充暂行规定》等。编印《致市民的公开信》,通过社区居委会上门发放、中小学生转带、随报纸发放等形式发至每户居民手中。

2、出动宣传车上路宣传,城管执法局要将相关宣传资料录音,安排宣传车在城区各主要街道巡回宣传。

3、常宁报、常宁电视台、常宁党政、红网常宁分站、常宁手机报等媒体不间断播放(刊发)活动标语和相关资料。

4、在出租车、公交车车身及公共场所适当设置城市管理公益广告,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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