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脚手架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报装情况;
(六)“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情况;
(七)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公示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对深基坑、高支模、大型设备安装和拆卸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审批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八)“平安卡”办理、使用与信息上传情况;
(九)监理单位现场安全监理和监理周报执行情况;
(十)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十一)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珠建建[20xx]29号)的情况;
(十二)“一体系三平台”隐患自查自报信息、数据上报等情况;
(十三)“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抽查全市范围内的部分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其中,政府工程(含保障性住房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将列为必检项目。
(一)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要求逐项严格检查。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人员进行严格的扣分和处罚,对被扣分的施工、监理企业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在诚信体系管理中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三)检查中对存在不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不按施工方案施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项目,要进行严肃处理。
(四)此次检查的汇总,由市、区安监站负责整理汇总检查情况并形成总结材料,在6月16日前报市住规建局质安科。检查结果将对外公布。
(一)各检查组及专家成员要熟悉检查的具体内容、标准,要本着认真细致的态度,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开展好检查工作,严格按建筑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逐项细查,力求做到全面部署、不留死角,重点抓好存在重大危险源项目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各检查组成员要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工作,做出遵章守法的表率,进入工地必须要戴好安全帽及检查员证。
(三)各检查组成员要认真细致查找工地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项目,应当场予以暂停施工处理;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格的扣分和处罚,并对被扣分的施工、监理企业以及被扣分人员在诚信管理体系中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四)各检查组成员要对每个工地在检查后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讲评,指出存在的问题,查找分析产生的原因,明确整改的具体要求,帮助指导工地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附件:1、检查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的处理要求及标准
2、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
检查建设工程项目自查(抽查)情况登记表 (适用于项目建设有关单位自查和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抽查)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安居富民工程建设步伐,按照区、州《关于下达20xx年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以促进城乡一体化为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重点,实施“一村一策、一村一品”,以当地农民最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工作,形成各具特色的建筑格局。在全县大力开展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创造宜居环境,促进镇村繁荣。
坚持四个基本原则。即危旧房改造与城镇扩容升级紧密结合原则;建设“中心村、城郊村、园中村”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原则;山区乡村规划区内原址重建原则;“五保户、低保户、解困户”实行差异化补助原则。
(一)建房任务。20xx年我县农村安居富民工程计划建设任务900户,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总投资1.08亿元。
(二)任务分解。结合实际,任务分配如下:三台镇100户,泉子街镇110户,镇45户,北庭镇120户,二工镇110户,庆阳湖乡120户,老台乡100户,大有乡120户,新地乡75户。
(三)建设要求
各乡镇、村委会把安居富民工程与危房拆除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步落实。一是各乡镇、村委会要结合安居富民工程建设的具体要求做好地质勘察、整体规划设计、房屋施工图纸设计,尤其是对建设二层以上的安居房要经县质监站、安监站,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跟踪服务,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并做好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二是在抓好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工作的同时,具备条件的村庄要与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容村貌。三是对木质结构危房的改造,各乡镇、村委会要与设计单位及时对接,减小房屋火灾易发率,提高房屋抗震等级。四是要注意保护好景观旅游村庄等传统民居的修复和保护工作,避免大拆大建。五是位于山区和丘陵地带乡镇砖混结构四坡彩钢修饰屋顶,彩钢夹芯板必须采用防火岩棉型的,根据抗震设防区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建设。六是对于五保户相对集中的地方,可在乡(镇)或行政村集中修建五保户供养点。七是对于本乡镇建设的安居富民工程进行跟踪服务,对房屋建设每个环节进行造册登记,确保工程质量。八是做好危房拆除工作。对不能达到抗震标准的,经抗震鉴定为危房的要坚决拆除,异地新建的其原有住房必须及时拆除,原址重建的其原有住房一律不得用作居住。九是使用功能、单体面积不达标的历年新建房屋,增加面积和完善房屋功能后,也可统计在当年建房任务中。
(四)建设方式
1.“中心村、城郊村、园中村”改造坚持统一规化设计评审、统一核定价格、统一建设标准、统一优惠政策、统一入住对象。鼓励以引入产业投资或以合作开发等多种方式建设集中居住小区。按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办理规划、土地、施工图审查、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手续,严格工程款拨付程序和审批手续,遵守财经纪律,依法纳税。由项目实施乡镇具体负责实施完成“中心村、城郊村、园中村”改造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建设工作。新型社区遵循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原则,提倡多村整合,打破地域界限,统一规划、整体布局,集中建设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大型宜居社区。
2.平房建设承建方式:采取“乡村组织实施、农民自建为主”的方式。主要依靠现有农村建筑工匠和农民自建来完成。项目实施由乡镇组织当地工匠(本乡镇专业劳务服务合作社)与户主签订建设承包合同(在项目乡镇司法所审核备案),合同要明确承包方式(包工或包工包料)、建设内容,并在限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五)建设项目
1.新型农村住宅社区2个
(1)继续做好哈族清真寺(康丽家园)、红畦花园农民住宅小区剩余房屋的出售及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工作;
2.其他
(1)做好20xx年特色乡镇、中心村的房屋建设工作;
(2)其它历年已建成小区,继续做好剩余房屋的出售及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工作;
(3)三台镇辖区农户,原则上向三台片区农民住宅小区集中。
3.农牧民平房建设点。由项目实施乡镇按照“科学规划,统筹推进、相对集中,就近改造,各民族嵌入式修建居住,达到标准”的原则。合理优化布局,有效整合资源,推进“小村向中心村集中,分散户向规划居民点集中”,连片建设。
4.按照规划,依规原址重建及改扩建的零星散户。
(一)新建平房补助
1.平原乡镇:住房每户补助1.85万元、拆旧每户补助1万元;二工镇头工街村集中连片建设二层楼100户年底完工入住,每户奖励3万元;集中连片建设10户以上的每户基础设施补助5000元(村镇统筹使用)。
2.山区乡村、民族贫困村(含县级)补助。住房每户补助2.35万元、拆旧每户补助1万元,集中连片建设10户以上的每户基础设施补助5000元(村镇统筹使用)。包括庆阳湖大泉村,老台乡芦草嘴子村、二工河村、乏马塘村,二工镇十八户村、红山子村,三台镇潘家台村。
3.经民政局和残联认定的解困户、五保户、低保户、农村残疾人。其中五保户采取集中供养方式,争取农村福利院项目,产权归政府或集体所有;农村残疾人贫困户、解困户住房每户补助2.35万元、拆旧每户补助1万元;低保户住房每户补助3.35万元、拆旧每户补助1万元。
(二)新型农村住宅社区补助
住房每户补助1.85万元、拆旧每户补助1万元,基础设施不予补助。
(三)其他
1.在县城购买商品房以及20xx年因商业拆迁、公益性拆迁安置的农户,不享受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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