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组织开展我市残疾未成年人康复等工作。依托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为我市残疾未成年人提供假期日间照料、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
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帮教、保护、核查、志愿服务、日间照料、心理疏(辅)导等关爱保护工作。
认真做好我镇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形成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真正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坚实基础。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州、县相关领导指示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原则,加强理论、政策、制度和实践创新,强化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丰富和拓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内容,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保护和关爱体系,筑牢政府、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司法“六道保护防线”,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解决生活困难、监护、教育和发展等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其他受侵害现象,形成党政主导、家庭尽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和组织保障,决定成立兴中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岑家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人选)
副组长:陈昌(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张钊(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叶荣升(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周成(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陈进(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杨英国(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人选)
曹娅莉(镇财政分局局长)
李自龙(镇卫生院院长)
郭传奇(镇和谐办主任)
李畅君(兴中人民法庭庭长)
左标(镇派出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成员:何立果(镇党政办主任)
谢良军(镇综治办主任)
房东祥(镇综治办工作员)
杨礼进(镇综治办工作员)
罗敏(镇司法所所长)
赖文凤(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朱德修(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主任)
李正高(镇中心校校长)
李秀莲(镇卫生院副院长)
翁贵兴(新光社区党支部书记)
邓兴甫(红岩村党支部书记)
李本洪(小山坡村党支部书记)
李洪旺(辣子树村党支部书记)
吕方武(崧岿村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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