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有力有效、压实责任
镇外人员非必要不跨省跨市跨县回乡、不跨乡镇祭扫。除九宝陵公墓由镇防疫办协调人员进行严格管控外,其他场所实行属地管理。各村(社区)要从严落实清明祭扫防控工作机制,安排专人值班值守,严防群众扎堆聚集,负责清明节期间防控安全管理。镇防疫办将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及历史埋葬点,安排巡查人员不定时督查。
三、职责分工
(一)各村社区
负责暂停辖区内历史埋葬点的现场祭扫活动;负责做好暂停现场祭扫政策宣传工作,引导群众通过居家追思、网上祭扫、公墓代祭扫等方式缅怀亲人;做好清明期间的“三禁”及安全保障工作。
(二)镇防疫办
牵头做好全镇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倡导居民通过居家追思、网上祭扫、公墓及历史埋葬点代祭扫、家书寄语等方式缅怀先祖;指导各村(社区)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开展文明祭扫“五个一”活动。
(三)镇宣传办
负责做好清明期间暂停现场祭扫的宣传工作,及时发布我镇文明祭扫相关信息,协调做好清明期间网上舆论引导工作;负责我镇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举措、特色亮点成果的宣传报道。
(四)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在号召全镇干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负责暂停宗教活动场所的现场祭扫活动。
(五)镇派出所
负责实行镇域内交通管制、九宝陵公墓进出道路的把守、路面巡查、周边环境管控;做好交通秩序管理和车辆疏散工作,防止人流、车流聚集;及时发现制止违规祭扫、人员聚集,对拒不服从现场管控的,依法进行查处和打击;
(六)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安排人员到九宝陵公墓维护封园秩序,配合镇派出所做好农村历史埋葬点的秩序管控;取缔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的摊点,对违规摊点依法进行查处;指导村(社区)做好历史埋葬点的火灾防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七)镇应急办
负责加强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源头管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贮存烟花爆竹行为;负责清明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统筹协调工作。
(八)市场监管局李渡分局
负责开展全镇殡葬用品市场整治,重点查处销售封建迷信和低俗愚昧的丧葬用品行为。
(九)镇纪委监委
负责对各单位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从全镇社会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把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抓实,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社会面“清零行动”成果。
(二)强化组织领导
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由镇清明祭扫工作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镇防疫办负责具体工作,镇机关各部门、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三)强化协作配合
成立李渡镇清明祭扫工作指挥部,构建科学完善的协调配合机制,各职能单位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齐心协力、高质高效完成暂停现场祭扫的服务保障工作。
(四)强化责任落实
镇机关各部门、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要加强形势研判,细化工作方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人员管控、安全稳控工作,确保清明期间平稳有序、平安祥和。
为全面做好__年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努力营造平安、文明、和谐、有序的节日祭扫氛围,根据上级关于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安全生产和清明祭扫等工作各项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社会事务领域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__年度全市民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利用清明这一传统节日,进一步加强群众祭扫活动的宣传引导,深化绿色殡葬改革,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弘扬优秀殡葬文化,树立文明祭扫新风,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切实履行政府部门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防止因集中祭扫造成的疫情传播、安全事故和人员伤害。
(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清明期间群众集中祭扫安全保障工作,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认真履行部门、单位职责,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切实做好应对各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三)加强领导,分级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机制;逐级落实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度,确保职责明确、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四)快速反应,协调应对。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强化部门联动协调,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总指挥,区民政局局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为副总指挥,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国投公司、区公安分局、滨湖交警大队、区消防救援大队、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及各镇(街道)等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临时指挥部(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见附件),统一组织、协调、指挥清明祭扫保障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各镇(街道)、经营性(公益性)公墓设立相应的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办公室,并制定工作方案。
四、工作要求
(一)排查安全隐患。由区民政局牵头相关部门全面开展祭祀场所的疫情防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大室内重点场所通风、消毒力度,根据人流情况动态调整消毒频次,每日至少消毒2次。加大管控力度,做到重点场所必查、关键环节必查、重点设施必查,及时整治疫情防控、消防、设施、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加强殡葬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测温、核酸检测和自身防护,协调相关部门有序做好疫苗应急接种。
(二)实施错时预约。根据清明祭扫工作要求,市民群众可采取灵锡APP、电话(__和__)等预约方式,预约市区范围内室外公墓(经营性)现场祭扫服务。各祭扫场所均要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实行检验预约码、行程码、苏康码,落实人员在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后进入,对易造成人员聚集场所入口强化引导管理,并增配人员加强祭扫服务引导和机构场所巡查消毒,避免人员聚集,及时发现并消除现场安全隐患。各镇(街道)要将辖区公益性公墓和历史形成的集中埋葬点纳入祭扫管控范围,安排专人负责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安全防范、疫情防控等保障工作。
(三)压实保障责任。充分认识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面临的形势,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做好交通疏导、森林防火、治安管理等各项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各镇(街道)要履行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序引导群众开展文明祭祀活动。区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紧紧围绕清明期间文明、安全、有序祭扫要求,制定相关工作预案,认真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格局。同时,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一旦发生突发安全事件,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处置,第一时间报告,有关负责同志要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并及时应对舆情,尽可能减少群众损失;要健全信息收集和报送制度,及时掌握清明祭扫工作动态,做好清明祭扫信息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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