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0.3
0.2
省年度锦标赛
运动员
0.15
0.12
0.1
教练员
0.15
0.12
0.1
2.篮球、足球等集体项目比赛前八名按9、7、6、5、4、3、2、1枚金牌计算。
3.获奖运动员的输送和启蒙教练按6:4比例进行奖励。
4.由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组队,参加全运会、省运会群众体育类比赛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分别按2万元、1.5万元、0.5万元和1万元、0.5万元、0.2万元标准给予奖励。
(二)输送奖励标准。
1.向省高水平运动队输送运动员的教练员,按照省奖励标准1:2进行配套奖励。以省人社厅和省体育局发文为认定标准。
2.向省三线队(省直业校、省体校)、市体育中学输送运动员(运动员通过选材测试且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并在接收单位训练满一年)的教练员(体育教师),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四条 上述奖励标准均为市政府的奖励标准,其奖励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实行年度核算。
第五条 对参加具有重大国际影响的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如在国际网球大满贯等比赛中获得突出成绩,对提升黄冈形象有较大影响力的运动员,奖励标准参照奥运会相应奖励标准制定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 运动员、教练员因思想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表现不好受到处分的,依据相关规定,可酌情减发直至取消奖励。
第七条 各县(市、区)可参照此办法制定相应奖励办法。
第八条 本办法由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为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浙委[__]11号)精神,结合海岛洞头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体教结合工作和加快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体教结合工作的重要意义
进一步加强体教结合,是新形势下全面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推进素质教育、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强青少年体质、为国家培养和造就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必由之路,是全面落实__,促进体育、教育资源共享,推动体育、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体教结合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体教结合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健全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网络体系,不断完善体教结合、资源共享的体制机制,扩大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规模,提高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质量,开创我县体教结合工作新局面。
二、进一步明确体教结合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__、深入实施“一港四岛·生态智城”战略部署,以深化业余训练制度改革、探索体教结合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新模式为切入点,按照“资源共享、责任共担、义务共尽、成果共享”的原则,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适应现代竞技体育事业发展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二)目标任务: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重点,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体育人才培养的积极性,积极开展体育特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高水平运动队的创建工作,努力构建多层次的业余训练网络和良好的体教结合环境。力争用3—5年的时间,创建省级高水平后备人才培养基地1—2所,省级体育传统学校1—2所;市级高水平后备人才培养基地3—6所,各级各类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开足、开齐体育课,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学校业余训练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青少年身体健康素质,培养和造就大批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三、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体育训练
广泛开展课余体育训练,是发现、选拔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重要基础。各级各类学校要正确处理好普及与提高的关系,在确保体育课时和课外活动时间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课余体育训练,及时发现并有重点地培养体育苗子,提高他们的运动技术水平。学校课余体育训练的重点是普及田径、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足球、棋类等项目,每个学生应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每个班级、年级要有代表队,每所学校要有1—2个项目的学校代表队,学校运动队每周不少于三次训练,每次训练要保证训练时间。对有运动天赋和体育特长的少年儿童,应根据不同的年龄和素质条件,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使其充分发展特长。要加强参训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妥善安排好文化学习和考试,对指导课余体育训练的体育教师要计算其工作量,并给予适当补助。
要积极探索和创新青少年训练竞赛新模式。各学校要积极探索县队校办形式,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体育资源优势,充分调动青少年体育训练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我县青少年训练竞赛水平。以大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为重点,以发现、培养和输送体育后备人才为着眼点,充分发挥竞赛的杠杆和导向作用,建立健全体育竞赛制度。认真参加温州市田径分龄赛、全县每年举办的中小学生体育节、中小学生篮球赛和其它体育传统项目的比赛,并根据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要求,因地制宜地经常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体育活动和竞赛,做到人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活动、校校有体育特色,努力形成有利于发现和培养人才、适应我县青少年训练竞赛实际、充满活力的竞赛管理机制。
四、积极开展体育特色业余训练基地创建活动
体育特色业余训练基地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学校是深化体教结合的重要环节。各中小学要结合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创建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学校体育工作实际,加大对体育特色业余训练基地创建工作的投入,并重点在体育特色业余训练基地中创建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省级体育后备人才学校。各中小学要积极创建体育后备人才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逐步做到小学、初中、高中层层衔接的系统训练网络体系,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体育特色业余训练基地。对通过评估考核命名的体育特色业余训练基地,按标准给予一定奖励。要保证体育特长生必要的训练时间,并切实安排好文化课学习。积极开展体育特色业余训练基地学校间的体育竞赛和联赛活动,充分发挥其在培养和输送体育特长生方面的作用,并把体育特色业余训练基地建设和输送体育后备人才作为学校工作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
五、着力提升体育运动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效益
县少年业余体校是业余训练的中枢,是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牵头单位。一要进一步推进体教结合工作,拓宽体育业余训练布局,更好地发挥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骨干作用;二要加强体育特色业余训练基地的学校衔接,积极选拔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三要强化系统训练、科学训练,积极向市级及以上优秀运动队输送优秀后备人才,向高等院校输送体育特长生;四要加强学校的教学管理和业务指导,强化体育运动学校的教练员队伍建设、运动训练和日常管理,认真组织实施对特色业余训练基地的评估创优工作,切实促进青少年体育竞技水平。
六、积极营造有利于体育人才培养的政策环境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体育、教育部门在加强体教结合、培养体育人才方面的激励政策,进一步创新激励机制,对培养和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参加省及省级以上比赛取得优异成绩和在开展体教结合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进一步创新体育后备人才选拔机制,重点发现和选拔、培养品学兼优的体育苗子。切实加强体育特长生、注册运动员的教育和管理,关心他们的训练和生活,保证他们专项训练时间。对因参加比赛或训练脱课较多的学生,文化课教师要安排时间为他们补课,努力缩小他们在文化学习上的差距。运动队(员)参加各级各类竞赛的成绩,将作为学校工作综合评估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要依据招生政策对优秀体育特长生入学、转学,本着就近入学、方便训练的原则,经过全面考核,报考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录取普通高中时优先考虑。要加强运动员注册工作管理,严禁私自外送运动员行为,杜绝人才资源浪费和流失,外来单位来洞头选调体育特长生时,必须经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以下简称县文体局)和教育局同意,并在我县注册后,接到相关通知方可选调。对未经批准擅自外送运动员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七、切实加强体育教师、教练员队伍建设
要加大体育教师和教练员的培训、激励和双向交流力度。一要发挥体育资源优势,定期安排优秀教练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到各级各类学校指导运动训练、体育竞赛和特色体育项目推广,指导、帮助学校体育教师提高训练水平;二要采取措施,调动体育教师的积极性,对长期从事青少年训练工作、潜心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各类体育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培训学习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体育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由教育部门归口管理。深化职称改革,各级各类学校承担训练任务的体育教师,成绩显著的,可申报体育教练员和裁判员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八、切实加强对体教结合工作的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文体局成立体教结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文体局体育科担任,并负责调查研究,调整和制定相关政策。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体教结合工作会议商会,沟通情况,研究问题,落实政策,推进工作。
加强体教结合工作是提高青少年健康素质,培养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的战略任务。各中小学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加强督查,扎实推进,把体教结合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促进教育、体育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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