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2-28  分类:方案
(三)考核运用

1.每个市直包村单位缴纳保证金3万元,三年帮扶工作合格后返还。

2.对每年度驻村帮扶工作验收合格的单位,当年由单位对干部职工增发2个月工资(不含津补贴)。

3.对年度驻村帮扶工作验收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当年扣除保证金1万元,责令单位补交1万元保证金;对连续两年驻村帮扶工作不合格的,市委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工作组组长进行戒勉谈话,并责令单位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书面检讨;对连续三年驻村帮扶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市委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工作组组长予以免职处理。

4.每年对考评情况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分类排位,并在《邵阳日报》上进行通报。

5.对驻村干部每年的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评先评优实行单列,不占单位指标。对表现优秀、各方面成熟的驻村干部,单位有合适岗位时优先提拔使用。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选派干部开展驻村帮扶,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驻村帮扶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做到所有市级领导全覆盖,所有市县机关全覆盖,所有贫困村全覆盖,所有民族地区落后村全覆盖。

(二)落实帮扶责任

各帮扶单位党组(党委)要把驻村帮扶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充分发挥联村单位的后盾作用,切实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选优配强工作队员特别是队长,关心关怀驻村帮扶干部的工作、学习、生活,把驻村帮扶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途径。各县市区要全力支持,加强工作指导和联系服务,让驻村帮扶干部安心在村工作。

(三)强化宣传培训

市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要在驻村前组织工作队员集中培训,在驻村中不定期开展短期培训,主要学习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基层党建工作和扶贫开发工作的有关内容,明确驻村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掌握精准扶贫有关知识。要及时发现和总结驻村帮扶工作先进典型,加强驻村帮扶工作队之间的相互交流,使驻村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对驻村帮扶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人物、先进事迹,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做好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贫困人口、支持扶贫开发、踊跃帮扶的良好氛围。

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实施方案【篇4】

一、行动目标

以“安民守边、军民固边、边贸兴边、睦邻友边”为切入点,坚持“一线守边、二线固边、三线服务”的总体思路,争取优惠政策和项目资金、改善边民住房条件,扩大边民生产资料,提高边民生活水平,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增强边民守边积极性,构筑边境安全屏障,保持边境长期稳定。

边境扶贫专项行动涉及边民1340户、4250人,边民贫困户132户、411人。其中,塔克什肯镇贫困户76户,219人,查干郭勒乡贫困户56户,192人。边境村7个,边境贫困村4个,非贫困村3个。抵边村3个:塔克什肯镇萨尔布拉村、阿克哈仁村,查干郭勒乡萨尔布拉村。

二、六大任务

1.解决边民基本生产生活问题,逐步完善边境村的基础设施建设。

2.规划建设一批外向型出口生产和加工基地,依托边境经济合作区、边民互市,发展边境贸易及建设综合服务市场。

3.争取兴边富民、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加大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力度,完善边民补贴机制,实行实名制补贴,增加边民收入。

4.稳步推进边境村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对边境村学校、卫生室、就业、培训、文化室、广播电视村村通、通讯工程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给予扶持,解决子女上学、就医、边民“两居”住房和生产资料等问题。

5.解决边境村道路、物流运输、水利设施等建设,创造发展产业的条件。

6.深化“党政军警兵民”六位一体联防联控联管机制,坚持军民融合发展,整合民兵、群众护边员队伍,加大补贴发放,促进边民稳定和边防巩固。

三、实施范围及分布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25日至1月30日)。召开专项行动成员单位联系会议,指挥长对边境扶贫专项行动进行总体动员和安排部署。各成员单位分别制定实施方案,报行动小组办公室。

(二)调查摸底阶段(1月29日至2月20日)。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分工,积极与乡(镇)及对口单位对接沟通,前往各贫困村进行实地调查摸底,掌握实际情况,梳理边境扶贫基本情况和建设项目,报行动小组办公室,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边境扶贫专项行动任务及推进计划初稿。

(三)方案修订阶段(2月21日至3月9日)。各成员单位积极对上争取项目,再次调查摸底,对边境扶贫行动任务及推进计划进行调整、修订,接照因村施策、因户制宜的要求,把本单位负责的目标任务分解成具有可操作性的项目,确保帮扶措施精准、责任落实到人。

(四)项目准备阶段(3月10日至3月31日)。各责任单位积极申报项目,千方百计拓宽融资渠道,争取项目资金,做好项目前期各项手续,确保各项工程如期开工、顺利推进。

(五)项目实施阶段(4月1日至10月20日)。抓好各类项目的实施,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各项脱贫政策的落实,增强脱贫效果。

(六)评估验收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0日)。各单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向行动小组报告完成情况,行动小组组织检查验收组对专项行动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和初验,评估结束后,行动小组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

(七)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针对行动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回头看”工作,听取相关单位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同时,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职责分工

1.民宗委:综合协调协助单位落实边境扶贫专项行动的有关事宜,定期不定期召集协助单位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查项目的进展情况,定期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争取上级兴边富民、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资金。

2.发改委:负责规划建设一批外向型出口生产和加工基地,依托边境经济合作区、边民互市,发展开放型经济。为边境村争取项目,改善基础设施建设。

3.教育局:负责边境村学校、幼儿园建设、教师配备及子女就学。

4.民政局:负责边民低保政策落实。

5.人社局:负责边境村边民的就业、培训。

6.住建局:负责为边境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规划、设计等服务,加强工程质量检查监督。

7.交通局:负责解决边境村道路建设、物流运输。

8.水利局:负责边境村水利设施建设,创造发展产业的条件。

9.畜牧局、两居办:负责解决边民“两居”住房和生产资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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