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加强对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及通讯物资的准备工作。
(3)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损毁的线路及设施,保证救灾通讯畅通无阻。
(4)在临震应急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变电线路进行检修、加固。
(5)地震发生后,供电站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线路及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电。
7、社会保障及恢复建设组
社会保障及恢复建设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办公室,组长由镇长张虎林同志担任,成员由民政、财政所、机关后勤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立即组织队伍奔赴灾区对退休工人,低保、困难人员开展社会救助工作。
(2)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
(3)提出重建计划,并上报镇党委、镇政府。
(4)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8、督察工作组
督察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纪检办公室,组长由纪检书记李春同志兼任,成员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对各组开展的地震应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督查各工作组履行责任情况、开展救助落实情况。
(3)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对在处置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应急响应
1、响应程序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震情和灾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组织领导应急工作。根据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稳定社会、安定民心等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和地震部门报告震情、灾情和应急工作情况。
2、指挥协调
(1)一般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各村、各单位在半小时内向办公室汇报灾情,之后每隔一小时向办公室汇报灾情,办公室每隔一小时向镇地震处置指挥部报告情况,同时向县地震应急指挥部汇报灾情。
(2)中等级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中等破坏性地震中等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镇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迅速向县政府及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3)临震应急反应。镇防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准备工作。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加强全镇的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3、紧急处理
地震灾害现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现场指挥部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
地震现场紧急处理的主要内容。
(1)尽快沟通、汇集和上报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动进展情况;
(2)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
(3)必要时采取紧急防御措施,及时疏散群众,组织建筑物的安全鉴定,查明次生、衍生灾害或威胁,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的发生;
(4)组织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组织救援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5)协助上级业务部门进行灾害损失调查、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
4、应急行动
(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指挥部根据灾害种类和分布情况,迅速组织搜救被压人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2)群众的安全防护
灾情发生后,镇政府应及时制定具体的群众能够疏散撤离方式、程序、行动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保护措施,并认真落实。
(3)社会力量动员和参与
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动员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对灾区提供救助,根据需要开展捐款、捐物活动。
(4)应急结束
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现场指挥部组织相关小组和专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应急达到以下条件: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已经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镇指挥部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申请应急结束,由县政府批准并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后,方可终止应急状态。
为确保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运行,最大限度地减轻震害造成的损失,提高整体防御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提高我局的对外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东方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震、地震相关事件发生后,立即组织局内各股室实施本单位地震应急工作。并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要求,成立审计组对救灾资金及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审计。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密切配合,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协同行动。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成立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工作全盘的安排部署、分工协调落实;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负责完成具体的工作任务。
(一)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地震、地震相关事件的审计信息发布制度。明确:审计信息发布的内容;及时通报准确、权威的审计信息,及时通报事件处理工作的审计数据信息。
2.对本单位抗震救灾做统一指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3.研究制定抗震救灾重大决策措施,制定和发布抗震救灾的有关规定,动员和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迅速投入抗震救灾工作。
4.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抗震救灾情况,取得上级领导的支持。
5.研究解决演练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组织完成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其他应急工作任务。
(三)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国强副局长兼任。成员为局办公室、资源环境审计股和社会保障审计股相关股室工作人员。负责完成具体的工作任务。
三、应急准备措施
(一)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工作全盘的安排部署、分工协调落实,各成员立即进入岗位,各司其职,组织各股室人员开展工作,确保地震应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抢险救灾行动方案,组织好抢险队伍并进入待命状态。
(三)对供水、供电、消防等生命线工程和易燃、易爆、有毒等次生灾害要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四)立即检查抢险救灾用的资金、物资准备情况,尽快做好本单位工作、生活、救灾物资准备。
四、震后应急行动
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地震发生后立即实施紧急预案,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进行抗震救灾工作。
(一)根据实际,逐个确认局干部职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情况;对被压和处在危险场地的干部职工,要积极联系和协助救护,减少人员伤亡。
(二)全面检查和检修水电等生命工程,加强对易燃、易爆等次生灾害源的监控。
(三)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应急部门的安排,参与设置医疗急救点、救灾物资供应点等工作,提供医药、食品、饮用水等急需物品。要储备好相关医疗药品和器械,迅速开展伤病员的抢救护理工作。防治病毒和疫病流行,安排好全部干部职工生活。
(四)成立审计组,对救灾资金及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审计。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由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召开小组会议,对受灾情况进行梳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导、安排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处理;具体善后工作根据分工妥善处置。
(二)灾害调查与评估。由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灾害情况进行调查及受灾情况进行汇总,由局纪检对全过程进行检查及评估。由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恢复办公、重建办公条件等情况进行谋划梳理,向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由局领导小组进一步安排部署。
(三)出具审计报告,必要时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审计工作结束后,出具审计报告。必要时,经市政府批示后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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