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

时间:2023-02-14  分类:方案

21. 保障工作力量。有序推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持续加强脱贫村党组织建设,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组织民营企业、商会组织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开展“回报家乡”、产业振兴、助力老区苏区等专项行动。

22. 严格督查考核。将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并纳入县(市、区)乡村振兴工作实绩考核范围,对照省上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

23. 营造良好氛围。传承弘扬伟大脱贫攻坚精神,总结宣传脱贫攻坚伟大成就,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汇聚接续奋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强大力量,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的良好格局。

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__〕30号)和全省扶贫办主任会议精神,进一步细化措施、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体制机制,坚持改革创新,防范化解风险,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通过转化推广阜新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典型模式,把我市打造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向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示范区。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地区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为我市实现全面、全方位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__年至2025年,设立5年过渡期,与市“十四五”规划相衔接,实现工作重点和资源支持全面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到2025年,实现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到2035年,实现脱贫地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

五年过渡期内,全面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为重点,紧紧围绕全市现有42471户、92697名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摸清返贫致贫原因,坚持因户因人施策,建立健全帮扶机制,采取有效帮扶措施,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巩固拓展工作。一是巩固保障一批。围绕全市367户、730名脱贫不稳定人口和790户、1684名农村边缘易致贫人口(__年标准6600元:年人均纯收入低于上年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组织实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精准分析监测户返贫致贫原因,有针对性的开展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围绕全市13298户、17296名年龄超过65周岁,上年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0000元,因病、因残、因年龄等原因导致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脱贫人口,采取低保兜底、产业分红等有效措施,兜牢基本生活保障底线。二是拓展提升一批。围绕全市14379户43744名年人均纯收入低于上年脱贫人口年人均纯收入水平(11124元)、实施产业项目和就业相对不稳定的脱贫人口,采取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等有效措施,全面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提供灵活就业渠道;围绕全市14427户30927名稳定脱贫户,支持其发展产业做大做强,从资金投入、金融服务、人才智力、就业创业等多方面给予重点扶持,与全市农业产业“十四五”规划紧密结合,有序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二、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一)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保持脱贫攻坚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做到摘帽不摘责任,防止松劲懈怠;摘帽不摘政策,防止急刹车;摘帽不摘帮扶,防止一撤了之;摘帽不摘监管,防止贫困反弹。继续稳定兜底救助类政策,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向有实际困难的脱贫人口适度倾斜,完善和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脱贫攻坚期间给予的各级财政专项帮扶资金要保持现有规模,并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资金需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各县区)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以县级为主体责任单位,组织实施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建立农户主动申请、基层干部走访核查、部门信息复查比对、县级审核确定相结合的监测对象动态识别机制,按照省定具体监测标准,采取村组每月跟踪回访、乡镇每季度分析研判审核上报的监测程序,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进行动态监测。依托市、县两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全市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预警系统,有效提高动态监测工作的信息化水平。精准分析监测户返贫致贫原因,有针对性的开展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各县区)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做好脱贫地区和脱贫户产业帮扶工作。市教育局继续落实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控辍保学政策,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牵头负责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县域内“基本医疗有保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建立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等多种方式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开展脱贫人口饮水安全普查,采取水源置换、联网并网、管网改造、水处理设备配套和供水服务等措施巩固提升饮水安全有保障成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扶贫办,各县区)

(四)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落实省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要求,对各类扶贫资金项目形成的资产进行全面核查和确权登记,分类摸清底数,加强台账管理,防止资产流失,构建资产家底清晰、产权归属明晰、类型界定科学、管护职责明确、运行管理规范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制度,实现“保本保值增值增效”。除到户类资产外,扶贫资产所有权原则上一次性确权到村集体。有效防止扶贫资产权属异化、转移及变更。资产收益主要用于脱贫人口稳定脱贫、监测人口防止返贫及帮扶、项目运行管护和村级公益事业等。(责任单位:各县区,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

三、聚力做好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

(一)统筹谋划产业发展,促进有效衔接。一是做好产业规划衔接。将在脱贫攻坚中发挥良好作用的扶贫产业纳入全市农业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将零散的产业扶贫项目转移到区域内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的培育和发展上来,推进各类要素与当地企业对接、产品与市场对接,推动产业扶贫转向产业兴旺。二是做好产业扶贫政策衔接。系统地对现有产业扶贫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和科学评估,探索将现行产业扶贫政策转化为促进乡村振兴的政策条件。政策支持的重点从生产的种养环节逐渐转移到加工、销售、品牌建立、产业融合等环节,政策支持的主体从对农户的支持扩大到职业农民、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政策支持的形式从特惠向普惠转型,政策支持的资金要从主要以财政资金支持为主逐步转为以市场资金为主财政资金为辅。三是做好体制机制衔接。借鉴产业扶贫形成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优化乡村产业振兴的体制机制,指导脱贫地区逐步将工作重心由产业扶贫转移到产业振兴上来。推动建立乡村产业振兴统筹协调机制,提高涉及产业振兴的财政、土地、科技、人才、金融等工作协同发展,促进产业振兴的要素供给。(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供销社,各县区)

(二)实施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提升行动。突出产业发展重点工作项目化,统筹兼顾、精准发力,全力实施“六大提升工程”,为拓展产业脱贫成果、促进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支撑。

1.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工程。以推动构建以旱作农业为基础、绿色畜牧业为核心、精品高效农业发展为突破的三大产业板块协同发展为契机,转化推广“六抓六带六推动”产业扶贫模式,紧紧围绕玉米、花生、杂粮、肉牛(奶牛)、肉羊、肉驴、猪禽、饲草、果蔬药材、蔬菜等十大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建设,通过“抓结构调整,带产业发展,结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产业发展;抓龙头企业,带产业落地,通过延长产业链条推动产业发展;抓项目基地,带产业实施,发展“一村一品”推动产业发展;抓市场流通,带产业经营,实行贸工农一体化推动产业发展;抓中介服务,带产业覆盖,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动产业发展;抓重点环节,带产业做强,形成大项目整体合力推动产业发展”,壮大产业规划,延伸产业链条,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贸易流通业,依托“效益生态并重、农牧深度融合”发展模式,全面推进阜新农业转型升级,确保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扶贫办,各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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