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培育提升农业品牌。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建立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和农业品牌保护。鼓励地方培育品质优良、特色鲜明的区域公用品牌,引导企业与农户等共创企业品牌,培育一批“土字号”、“乡字号”产品品牌。(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负责)
(二十一)强化资源保护利用。大力发展节地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型产业。建设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列入国家禁止类产业目录的、污染环境的项目,不得进入乡村。推进种养循环一体化,支持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等负责)
六、推动创新创业升级,增强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
(二十二)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大力培育乡村产业创新主体。建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联合攻克一批农业领域关键技术。支持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大型种业企业集团。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创新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科技部、农业农村部等负责)
(二十三)促进农村创新创业。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引导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入乡人员和“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创新创业。创建农村创新创业和孵化实训基地,加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艺人和经营管理人才等创新创业主体培训,提高创业技能。(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负责)
七、完善政策措施,优化乡村产业发展环境
(二十四)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投入保障,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产业发展基金,重点用于乡村产业技术创新。鼓励地方按规定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农村残疾人就业的农业企业给予相关补贴,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等负责)
(二十五)创新乡村金融服务。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重点支持乡村产业。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优惠政策适用于乡村产业和农村创新创业。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鼓励地方通过实施担保费用补助、业务奖补等方式支持乡村产业贷款担保,拓宽担保物范围。允许权属清晰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业设施、农机具等依法抵押贷款。加大乡村产业项目融资担保力度。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领域的纯公益性项目建设。鼓励地方政府发行项目融资和收益自平衡的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有一定收益的乡村公益性项目建设。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不得借乡村振兴之名违法违规变相举债。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融资。(人民银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证监会等负责)
(二十六)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坚持互惠互利,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工商资本到乡村投资兴办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乡村产业,支持发展适合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种养业。支持企业到贫困地区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吸纳农民就业、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等。工商资本进入乡村,要依法依规开发利用农业农村资源,不得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产业,不能侵害农民财产权益。(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二十七)完善用地保障政策。耕地占补平衡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加大对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的倾斜支持力度。探索针对乡村产业的省市县联动“点供”用地。推动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完善配套制度,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增加乡村产业用地供给。有序开展县域乡村闲置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村庄空闲地、厂矿废弃地、道路改线废弃地、农业生产与村庄建设复合用地及“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司法部、国家林草局等负责)
(二十八)健全人才保障机制。各类创业扶持政策向农业农村领域延伸覆盖,引导各类人才到乡村兴办产业。加大农民技能培训力度,支持职业学校扩大农村招生。深化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开展面向农技推广人员的评审。支持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农业企业,建立健全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实行股权分红等激励措施。实施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退役军人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负责)
八、强化组织保障,确保乡村产业振兴落地见效
(二十九)加强统筹协调。各地要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把乡村产业振兴作为重要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推进机制。(农业农村部牵头负责)
(三十)强化指导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发挥各类服务机构作用,为从事乡村产业的各类经营主体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完善乡村产业监测体系,研究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情况统计。(农业农村部、国家统计局等负责)
(三十一)营造良好氛围。宣传推介乡村产业发展鲜活经验,推广一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村创新创业典型案例。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倡导诚信守法,营造崇尚创新、鼓励创业的良好环境。(农业农村部、广电总局等负责)
近年来,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乡村振兴走在前列、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把产业兴旺作为关键之举,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在前列的意见》,加快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实现新时代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一、全省乡村产业振兴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稳产保供取得实效。
把确保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为“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作为稳经济、稳全局的压舱石和稳预期、稳民心的基本盘,先后出台含金量高、务实管用的《关于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粮食稳产增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促进恢复生猪生产政策举措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措施,切实有效落实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任务,不断夯实稳产保供促增收的产业基础。全省粮食产量连续多年保持在700亿斤以上,今年在疫情、汛情叠加影响的情况下,夏粮再获丰收,总产274.8亿斤,增3.4亿斤;落实秋粮面积4443.1万亩,增47.5万亩,其中水稻3288.7万亩,增12万亩,全年粮食面积有望完成8100万亩目标任务。蔬菜水产产量稳中有升,上半年蔬菜播种面积1140.4万亩,产量2848.4万吨,同比分别增1.1%和0.8%;水产品总产量217.7万吨,同比增加2.3%。生猪产能加快恢复,截止7月末,生猪存栏989.1万头,已完成1044万头存栏考核目标任务的94.7%。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
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和农业产业基础,大力实施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工程,着力打造休闲农业、农产品电子商务等8个产值超千亿元的优势特色产业,配套制定8个产业发展规划和10个专项行动计划。__年,全省有10亿元以上县域优势特色产业160个,新增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19个,总数达144个;有44个乡村特色产品和11个能工巧匠入选全国目录。启动开展“苏韵乡情”休闲旅游农业系列活动,重点推介发布100个主题创意农园、100条精品线路和100道乡土美食地标菜。全省共培育建设330个省级休闲旅游农业精品村,300个省级主题创意农园;累计创建20个全国休闲农业示范县、38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279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示范企业(园区)。今年上半年,接待游客量达1亿人次,综合收入超300亿元,其中二季度综合收入是一季度的3倍,同比增31%。大力推行信息进村入户,开展智能农业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提升等行动,“苏农云”平台加快建设,大数据应用展示与指挥中心基本建成。新建省级农业电商示范基地100个,形成了“沙集模式”“沭阳模式”等一批农村电商集聚区。今年1-6月全省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390亿元,同比增25.8%。
(三)农产品加工业稳步推进。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制定出台全省实施意见,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稳步发展。截至__年底,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5983家,主营收入达到9925亿元,其中规模以上主食加工企业达到220家,有17家企业入选全国主食加工示范企业。积极探索中央厨房产销模式,有9个主食加工企业入选全国中央厨房模式案例。百斯特食品打造第五代中央厨房,伽力森“智慧餐车”开创主食加工新零售模式。农产品加工产业聚集功能不断提升,54家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中,超百亿园区3家,50亿-100亿园区15家;入驻企业近1600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40家、省级228家、上市企业37家,实际投资额超过923亿元,入驻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2556亿元,对接合作社数量超过6500多家,带动535万户农户增收总额144亿元。
(四)农产品质量和品牌不断提升。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创建,累计创成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13家、安全市1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21家。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力度,去年开展例行抽检样品17180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99.6%。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上线启用,全省有9321家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省级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溯源产品1.5万个,累计出具追溯标签409.8万张次。加强农业品牌建设,12个区域公用品牌入围中国农业品牌目录。组织开展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大赛,推出了高邮鸭蛋等江苏省“十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积极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及农产品地理标志,“两品一标”总量规模快速增长,截至去年底,全省已有绿色食品企业1522家,产品3319个;有机农产品企业76家,产品124个;农产品地理标志98个。
(五)产业主体日益壮大。
目前,全省经认定的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近6000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77家,数量位居全国第二。__年,全省823家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实现销售(交易)额超过7000亿元,超百亿企业有12家。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全省工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8.5万家,其中国家示范社476家,省级示范社1244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达1891家,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超过8380家。促进产业化联合体发展,龙头企业牵头成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累计达到500个,其中省级示范联合体200个,带动3000多个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抱团发展,形成了多元主体合作的生产机制和多类资源要素的优配机制,达到了利益共享、资源共用和品牌共建的目的。
(六)技术装备逐步增强。
稳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__年全省新建350万亩高标准农田、41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和4.12万亩生态型高标准农田,旱涝保收农田占耕地面积比重提高4个百分点,超额完成计划建设任务,受到国务院表彰激励,获奖励资金2亿元。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__年度支持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县超过20个,实现项目对66个粮食主产区全覆盖,新确立7个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市,全省农机化水平达86%。推进稻麦优质丰产绿色增效、稻田高效综合种养、果树化肥农药减施增效、智慧农业等领域的技术集成创新,累计示范应用1500万亩次以上。强化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组建22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开发“农技耘”APP为农服务平台。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培育5万科技示范主体。加强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建设,累计建成463家,初步实现了全省涉农县(市、区)全覆盖。
(七)创新融合动能增强。
积极承办全国“双新双创”博览会和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大赛,组织举办全省农村“创业创新”大赛,累计成功创建7个全国农村“双创”典型县、87个全国农村“双创”园区和9个全国农村“双创”孵化实训基地,从事农村“双创”人员超过40万人,涌现大批农村“双创”主体,10人入选全国农村“双创”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加快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载体建设,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建设,目前已有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5家,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40家。依托10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4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打造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集聚创新和融合发展的有效载体。全省已有43个乡镇进入全国农业产业强镇创建名单,培育了一批主导产业突出、优势特色明显、规模集中连片、模式绿色生态的产业融合发展样板。实施中央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试点县(市、区)达到26个,探索形成了产业链延伸型、农业多功能拓展型等多种农村产业融合模式。组织实施“万企联万村共走振兴路”行动,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地向乡村流动,构建新型城乡工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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