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下面是小编整合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优秀写作范文,一起来看看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优秀写作范文1
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在那个_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角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
在这一场场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的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用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卖血,在苦难中顽强地生存。他用卖血来抵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在这里余华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
如果说滚雪球层层积累的主题仿佛命运由缓至疾的敲门声,预示着某种出人意料的重大问题的逼近,那么,钟摆式的往复则意味着一种宁静、祥和、忍耐和达观的人生态度,这就是活着。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幸福感。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瓶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他卖血人的满足与幸福。
感叹自己这辈子还是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极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大大的进步,但也阻止不了对他的精神的欣赏,欣赏那直面苦难的担当,欣赏那种亲人间团康的氛围,欣赏那简单的快乐,是实实在在。一顿猪肝配黄酒的饱足感,几张几十块钱的富裕感,那就是满足与快乐,可以追逐的充实的满足、快乐。而现在,我们这代人的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一种是毫无念想的虚废,一种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们已经没有人在意奋斗,当担,跨越苦难的意义,而是金钱的万能性,在金钱中生长,在金钱中灭亡。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优秀写作范文2
自从完整的看了余华先生的《活着》之后,系统就时时推荐这本书,虽然一直在书架里,但最近才开始认真地读起它,中间由于未解锁原因暂停了三五天,说实话这个书名自己不太喜欢,因为乍一看,会让人失掉想要读它的心,觉得故事应该是有些惨痛的!
但怎么说呢,凡事都有利有弊,仅仅一个书名也不例外,的确也是因为题目就是如此直截了当,才不至于让你对于故事情节和结尾太过失望。
记得故事刚开始时,许三观还是个青年,那时候他完全没有想到接下来的这几十年的人生都要和卖血紧密联系在一起,如果知道如此,我想他一定不会有第一次去卖血时的骄傲感和兴奋。
一开始听说只有卖血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男人,许三观也觉得不可思议,但是只是过了不多时间,他就决定他要成为那样被人称为真英雄的人的其中一个,所以他毅然开始了他的卖血生涯,没想到的是这样的事情居然还要走后门才能有机会,果然这个世界上没有容易的事儿,无论做什么都要付出代价,哪怕是冒着生命危险。
好在他的第一次是值得的,他有了钱,并且用这些钱娶了媳妇儿,这必须得说说许三观的生活观了,哪怕他是个粗人,但是他有目标、有实现目标的魄力,他凭借自己的努力和胆识娶到了全镇最漂亮的油条西施,即使那个时候油条西施有了心上人,但是许三观谁服了老丈人,所以他成功了。
生活当然充满重重挑战,拮据并不是最严重的,省吃俭用、拼命攒钱十来年才能置办齐全一个家的所有家当,可想而知其中的不易,好在有三个儿子跟在_后面他才会有使不完的劲儿吧,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这辈子还不清的就是他们的养育之恩,但是当他知道自己养了九年的大儿子居然是别人的私生子的时候,他不出意外的崩溃了,这是人之常情。
人的愤怒是不分年龄大小的,哪怕他只是个不到十岁的孩子,他把对让他出丑的男人女人的恨意加在了孩子身上,但是令我意外的是如此不堪的事情发生,他对待妻子的态度着实算不上恶劣,只是整日发牢骚,挂在嘴边的埋怨永远都不会太让人痛心,可见十年来他跟妻子是有感情的,在那种苦日子下培养出来的共苦的情感就像是她是自己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样,人才不会去过分的怪罪自己呢。
当一乐打人出事之后,许三观当然是很正常的表现,要他去找自己的亲爹拿钱,但是当发展到最后,债主把家里都搬空之后,他时隔很久之后去卖了血,不禁有些心疼这个偶尔会骂脏话的男人,一个家,一个两人拼命维持了十年才算得上过得去的家,一夜之间被搬空了,我想更加空落落的是他的心,所以他不在乎一乐是不是自己的而已,他只在乎要把家里的东西拿回来,我想可能有太多的人不理解这样的做法了,你会说:“管他呢,反正不是你的儿子,东西没了也没关系,反正不是因为你”,但是一个男人、一家之主的担当就是如此,有担当的人只会考虑想不想做,不会去考虑应不应该的问题。
原来感情并不一定都是靠血缘来维系的,一乐知恩图报,在他心里,他永远认定许三观是他的亲爹,哪怕从妈妈口里证实了事情的真相,他还是有自己的想法,知道该做什么,当然这爷俩最后是各种感人肺腑的宣布,之后他们就是亲父子。
生活就是这样,逐渐好起来之后,儿女就要各奔东西了,这是每个人长大都必须经历的过程,任谁都无法逃避,为了让孩子们成长的更好,父母宁愿少见他们几分钟,就是希望学成归来能够更好的更加长久的在一起。可惜一乐得了肝炎,二乐工作没着落,许三观开始疯狂卖血,他要救大儿子的命,要挽救二儿子的前途,接连一个月卖了四次血,在去上海的路上差点命丧黄泉,好在他坚持了下来,一家人其乐融融地生活在了一起。
但是当家里生活已经不需要他靠卖血来维持的时候,许三观——一个将近六十的老人,居然要再卖一次血,因为是第一次真正自己想去卖血,几十年了,他为了妻子,为了孩子,为了生活,但是从来没有为自己过,所以他想实现这个愿望,可是当有人告诉他因为太老了不能再卖血的时候他居然绕着大街边走边哭,因为觉得自己已经没有什么价值了,我想可能是他内心深处无比畏惧死亡的到来吧!
人的一生,几十年,不长不短,要经历的必须经历,不该经历的偶尔也会经历,但只要心中还抱着希望,日子总归是越过越好的,惟愿我们到老了的时候都不后悔曾经,也不畏惧最后的到来。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优秀写作范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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