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独》读后感,《百年孤独》读后感10篇

时间:2022-05-30  分类:读后感

结果死者的鬼魂不断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使得布恩蒂亚一家日夜不得安宁,终于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最初布恩蒂亚的人丁兴旺,但随着战争一系列的原因,家族的命运一代不如一代,然而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蒂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了一个带尾巴的男婴,而这一切又刚刚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写下的密码,这破译着就是奥雷良诺·布恩蒂亚。充满着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巴的男婴是被蚂蚁拖入了蚁穴。随后,这件事消失。

这小说读起来总是给人一种虚幻飘渺不真切的感觉。但是故事马贡多百年的变迁和布恩蒂亚家族的兴衰荣辱是整个拉美社会变迁的一面镜子,同时,家族的愚昧也是拉美自身的落后写照,在此向对应,在拉丁美洲,内战连连。

往往魔幻现实主义,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着现实,不管马贡多发生的一切又多离奇,都是马尔克斯对拉美现实的观察和感悟。

百年孤独读后感6

《百年孤独》是一本措辞简单的书,甚至简单到带一点冷酷的味道。几个字就能杀死一个人,几句话就终结了一段爱情。马尔克斯能如此不动声色地,把那么多纷繁的故事自然的、毫无痕迹的链接起来。

这里没有政治,没有宗教,不讽刺也不批判,就光讲着一个村庄的故事,却能字字珠心。有时候我甚至感觉是故事里的任务自己在讲故事,因为每个人物都是那么鲜活,而这份鲜活,赋予了这本书另一种魅力,那就是每一个故事都隐隐的带着对历史的嘲弄,或蕴含着让人会心一笑的哲理;有时候我也会觉得每个人物都是那么的孤独,这种孤独不是因为一个人想另一个人,而是一个人,没有人去想。

世界上最孤独的事情,莫过于此。我想世界上也有那么一个地方,孤独到没有人去谈起,也有那么一群人,孤独到没有人在意。这种鲜活的孤独感,是每一次翻开这本书的我和马尔克斯的共鸣,一种无以言表的孤独,一种灵魂深处的宁静。

百年孤独读后感7

《百年孤独》看完了。

有乌尔苏拉在真好,再怎么不幸也能顽强支撑着,整个家族唯一正常并且时刻保持清醒和警惕的人,有她在的时候,家还一直是家。

其实提取大纲出来体系也没有多复杂,上校的战争事件作为大篇幅也着重在背景渲染,厉害之处在于无处不在的魔幻之笔。

马孔多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代害怕生出猪尾巴孩子,到最后一代被蚂蚁运走的猪尾巴孩子,就连那摇摇欲坠层层打补丁似地叠加了一层又一层时代风霜的承载了无尽孤独的大房子也将被即将到来的飓风所卷走,布恩迪亚家族将不复存在。

有种命运嘲弄般的气愤、无奈到无所谓,那在每一代不曾被完全放弃破译的神秘莫测的羊皮卷,其实就是记载着整个家族变迁的预言,但永远也称不上预言,破译出来的时候已经到了历史尽头。如果能早点破译出来那么能改变历史么?或许没有关系。从每一代沿用第二代名字开始就意味没有一个正常人和历史重演,乌尔苏拉曾经试图按着教皇的目标培养一个纯正的子孙都失败了。

百年孤独读后感8

高中时看《百年孤独》看得我很凌乱,只记得人能诡异地长出猪尾巴来。最近这本书又掀起了一股热潮,看看马尔克斯的传记有助于加深对这部伟大作品的理解。

加西亚马尔克斯总把它和外公外婆以及儿时的记忆联系在一起。

据加西亚马尔克斯回忆,大屋的很多房间是空着的,其所以空着的原因是它们的居住者死了可能是哪个亲戚,比如他的舅老爷拉萨罗科特斯、姨奶奶佩特拉科特斯或者姨妈玛尔加丽塔。为了纪念他们,房间一直空着。后来孩子们长大了,房子不够住了,外婆就请人加建几间。因此,实际上,房子由四部分组成,建成于不同时期。

住在那么一座大屋里,加西亚马尔克斯难免感到既渺小又胆怯,尤其是在黑夜来临的时候,房子变得静悄悄的!

多年以后,当加西亚马尔克斯不得不离开阿拉卡塔卡时,大屋就成了他最大的精神负担,因为他想用文学成就它,一半为了忘却,一半为了纪念。他后来多次提到的那部萌生于青少年时期的长篇小说,指的就是《大屋》《百年孤独》的雏形。

百年孤独读后感9

上一篇谈到,《百年孤独》是第二次开始阅读,这次读《百年孤独》首先感觉到它情节的荒诞,但是荒诞之中又格外引人入胜,一下就是几年的大雨,家族中重复的名字,相同名字间相似的性格,还有这个家族中每个人都相似的孤独。

这个故事从一对近亲结婚的夫妇开始,因为害怕“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逃离故土,开拓新的家乡,在这个家族的7代人中,每一个成员都有其不能为人所知的“秘密”,他们或守着自己的秘密,或执着于自己的兴趣,总之都深藏着自己,别人同样不能理解他们荒诞的行为。

故事的结束呼应了开头,第6代的外甥与第5代的姨妈结婚了,最后一个长着猪尾巴的孩子出生,这个孩子被蚂蚁吃掉。

感觉这个家族的命运是从第一代的夫妇结婚时就注定的,最终“遭到惩罚”的不是某一对夫妇,而是这个家族。这个家族延续了这个“诅咒”,也延续了百年的孤独。

百年孤独读后感10

多年以后,当我读到“马孔多在下雨”这句话时,我回想起了我第一次听说百年孤独的那个遥远的高中午后。

百年?很久。孤独?令人不解。在高中某个时间第一次听到这个书名的时候,我内心强烈的阅读欲望就被唤起了。但是碍于学业紧迫,那时候即便忙中偷闲也是拿一些爽文来读,于是就那么错过了。之后再见到这本书就是在所谓的“死活读不下去了书排行榜”,红楼梦和百年孤独分列状元榜眼。《石头记》的.厉害我是知道的,理所当然《百年孤独》也不会好读到哪里去,于是拿起的书就又放下了。一直到我读完《金陵十二钗》才恍然大悟:有多么死活读不下去,就有多么经典多么好看。看完此书后更加确信了这一真理,《百年孤独》,一本好书,一本奇书,一本神书!

提到此书不得不说其描写的硕大的家族以及交杂错综的人物关系,重复七代的人物而且还长的人物名字,确实给阅读带来了很大困难。二十六万字的书,我读了整整七个多小时才读完—而且我看其他人很多十几个小时才读了一半的。但是如果认真阅读,并且把握住书中稍纵即逝的行文脉络的话—我承认这本书乍看上去非常的乱—还是可以很好地理解到作者的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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